为推进我县中药材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做好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根据自治区《2023年中药材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实际,我县拟遴选1家中药材初加工龙头企业和3家合作组织或企业的标准化示范基地作为彭阳县2023年中药材产业项目申报主体,开展重点龙头企业优质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和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为保证遴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特发布本公告。
一、支持方向
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打造“中药材产种销一体化”生产模式,推进订单生产;集成示范“中药材”绿色高质高效技术,建设优质中药材核心示范区;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拓展延伸产业链条;以产能合作和提升全产业发展能力为重点,建设产业化联合体,培优培强龙头企业,增强科技示范水平,提升联农带农能力。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须在彭阳县境内合法注册登记,且具备一定规模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合作组织,主营业务为中药材标准化生产或加工,能够引领区域优质中药材全产业链建设。
2、企业产品特色鲜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有较强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3、项目实施方案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示范带动作用明显,能够落实企业自筹资金。
4、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无重大安全隐患,近3年内无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5、上一年度实施中药材产业项目的企业,原则上不予申报。
三、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简介;
2、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
3、县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资质(申报中药材龙头企业和初加工基地提供);
4、农村土地流转备案证明;
5、中药材加工产能、加工厂房及设备照片;
6、能够引领区域优质中药材全产业链建设的相关材料;
7、企业产品照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证明材料;
8、企业征信证明;
9、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示范带动作用明显,能够落实企业自筹资金的实施方案的承诺书。
10、荣誉表彰、品牌建设、科技支撑等相关证明材料;
1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等;
12、2022年度本企业或合作组织生产经营情况,取得成效、主要做法及资金支出情况等。
四、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5日上午11:50前。
五、报名地点、联系人
1、报名地点:彭阳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联系人:陈生军 联系电话:152****0909
六、其他要求
1、报名材料需密封,且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期内不得调换;
2、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信息,均在政府网发布。
附件:1.彭阳县2023年中药材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2.2023年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实施主体遴选评分细则
3.2023年中药材产品初加工龙头企业实施主体遴选评分细则
彭阳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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