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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19-00316 |
文号 |
彭环审〔2019〕11号 |
生成日期 |
2019-05-08 |
公开方式 |
无 |
发布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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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
彭阳县鑫广诚工贸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众旺达(宁夏)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彭阳县鑫广诚工贸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审查意见如下 :
一、该项目位于彭阳县城杜家沟企业集中区,占地面积2680m2,建筑面积3200m2,设计年维修、保养服务各种车辆约10000辆。主要建设内容由维修车间和生活办公区两部分组成,维修车间为2层钢结构建筑,建筑面积为1250 m2,内设钣金区、维修区、喷烤漆房、配件库,主要进行车辆的维修、保养、烤漆等,生活办公区为2层钢结构平房,总建筑面积为100 m2。配套建设隔油池,危废储存间、烤漆房废气治理等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1080万元,环保投资55.8万元。
二、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和专家审查意见,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确定的内容在拟定地点建设。
三、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废气防治措施。喷漆作业必须封闭,产生的污染物经2层过滤棉过滤+ 2层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按报告表确定的排气筒集中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污染物排放标准。
2、落实废水防治措施。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先经隔油沉砂池预处理、餐厨污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
3、落实隔声降噪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采取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4、强化各类固废的管理。项目日常运营产生的含油废物、废矿物油、废制动液、废防冻液、废铅酸电瓶、废活性炭、含漆废物、废油漆桶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应统一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弃物存储区,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旧零部件应集中收集回收再利用。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通过设置餐厨垃圾专用收集桶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的餐厨垃圾收集单位统一运输、处理和处置。
5、加强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设立专门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确保各项处理措施和要求;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其运行效率;严格制定和执行生产运行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制度、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杜绝事故发生。
四、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工程内容,项目性质、建设地点、生产规模或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文件。
五、项目应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