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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425001/2019-00093 文号 彭党办综〔2019〕26号 生成日期 2019-05-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彭阳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各相关企业:

按照区、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的要求,彭阳县组织对《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彭党发201878文件)进行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181212日印发的原《整改方案》(彭党发201878文件同时废止。

          中共彭阳县委办公室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524

(此件公开发布)

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强化整改责任落实,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结合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两个坚决维护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全面打赢蓝天、碧水、净土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不断改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县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与幸福感,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建设美丽彭阳。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将整改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转办的投诉案件和反馈的意见,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制定整改方案,逐项细化整改目标任务与具体措施,明确包抓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及时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投诉案件办理情况回头看,做到举一反三,防止反弹,由县委督察室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等部门(单位)定期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转办的13个投诉案件和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严格按照反馈意见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等五个不放过原则,确保群众投诉的环境问题都能得到彻底解决。

)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机制。

各乡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清单,细化安排部署,做到责任有人扛,任务有人抓,工作有力度,整改有成效。修订完善《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明确县委、政府及各部门职能与责任,明确管发展必须管生态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生态环保的基本要求,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机制。

(三)全面改善县域环境质量。全力开展区域绿化、碧水蓝天保护、宜居环境创建和生态富民四大行动,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思路坚持铁腕治污,突出环境问题初步得到解决,到2020年县域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达到90%以上,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保持在61微克/立方米和30微克/立方米,与2017年持平;茹河水质稳定达到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31%加快生态红线勘界定标,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四)全面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大力实施生态立区战略,不折不扣整改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反馈意见,通过实施散乱污整治、排污许可、环境监察、三线一单等管理措施,全面加快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稳步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切实增强全县党员干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力查找生态环境建设的短板和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和影响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县域环境质量,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整改措施

(一)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彭阳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强化燃煤污染治理,持续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和煤改电煤改气、散煤污染治理力度,加强清洁煤配送中心服务管理,严厉打击劣质散煤销售,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进一步推进县城热源厂燃煤锅炉烟气治理,实施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加快淘汰老旧车辆,严格查处违规车辆和高排放车辆。加大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力度,强化日常执法监管,注重工艺改造与升级,切实提升煤炭开采、商砼拌合站及机砖加工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水平。落实六个100%”扬尘防控要求,全面提升施工扬尘管控水平。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推进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加大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力度,对县城建成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到2020年底,各类工业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2.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强化不达标水体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城镇污水得到全面收集处理。实施清河行动治四乱专项行动,深化流域污染综合防治,确保地表水水质持续改善。实施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加快推进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定期向社会公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供水水质状况。

3.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深入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和填埋情况专项检查,完善园区渣场建设,加快推进产业化应用,进一步提高王洼煤矿煤矸石综合利用率。实施石油开采、废旧油品收购和医疗单位等行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确保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配合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扎实做好未污染土地保护预防工作,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提高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水平。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农业残膜回收利用,确保回收率达到95%以上。

(二)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1.扎实开展私挖滥采自然资源行为专项整治。认真汲取祁连山、秦岭北麓生态破坏和贺兰山、六盘山等区内自然保护区违规问题的深刻教训,深入开展辖区内各类采砂厂、石料厂和机砖厂整治,科学论证,合理规划,严禁私挖滥采行为发生。

2.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应保尽保、应划尽的原则,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加快全县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将生态环境敏感区纳入全国一张图管理,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

(三)大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

1.推动产业结构转型。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逐步改变倚重倚能经济结构,鼓励企业采用高新技术、节能低碳环保技术和先进工艺,推进实施一批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重点技术改造升级项目,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发展。

2.加快工业园区优化升级。严格按照一县一园区的总体要求,以优化产业布局、促进转型升级为抓手,按照《自治区开发区目录和主导产业指导备录》,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主导产业和限制发展产业,严控园区项目准入门槛,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园区,对引进项目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推动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

3.严格建设项目准入构建国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体系,从严落实三线一单管理,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产业项目实行差别化审批,严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土地及水资源利用等审批关,严防外地淘汰退出的高污染项目落户彭阳,杜绝粗放发展。构建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体系,努力实现纳入国家管理名录行业排污许可全覆盖。

(四)严肃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1.继续保持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坚持铁腕执法、铁规治污,采取零容忍、重处罚、严打击、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继续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加强重点污染源和风险单位的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在线监控污染源监管。认真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工业园区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放行为,确保已建成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稳定排放,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持续加强恶臭污染物产生企业的环境监管。

3.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废气超标排放行为,确保各类大气环境违法问题查处到位,扎实做好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和工业堆场扬尘污染治理,依法严厉查处超标排污企业,严防工业企业废水和九小企业死灰复燃,进一步推动落实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及时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全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突出抓好彭阳立达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万寿菊加工违法排污问题。针对彭阳立达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运行,由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责令企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报批,按照环评批复建成相关环保设施,并通过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后方可生产,确保依法排污,达标排放。

(六)构建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1.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结合市、县党委和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配强我县生态环境部门领导班子,优化队伍建设。明确职责,切实提升保障能力水平。建立健全县、乡镇(居委会)、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设立环境保护机构或明确承担环境保护责任的机构和人员。加快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明确执法资格,强化执法地位,统一装备,统一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法,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

2.逐步完善生态环保责任体系建设。完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政绩考核办法,强化政绩考核中生态保护、环境质量等指标约束,对区域环境质量恶化,出现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建立完善决策过错认定、问题线索移送等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配套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实行终身追责。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和损害赔偿解决途径。健全生态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征信体系,定期向社会公布,推动实施联合惩戒、联合激励。

3.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机制。坚持财政投入与攻坚任务相匹配,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采用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运营补贴等方式,建设运营治理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项目。进一步拓展生态环境保护投融资渠道,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完善绿色发展长效投入机制,加大财政、价格、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强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撬动社会资本支持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和产业发展,促进生态建设和污染治理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市场化、社会化运作,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明确生态环保主体责任,积极推广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竞争性分配,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统筹整合既有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集中财力支持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改革顺利推进。

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保障。加快制定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的自然保护体系,实施三区三线“三区”即: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三线”即: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分类管控、开发强度管控和责任分级管控制度。加强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执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进公安、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指导调查,合力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加强移动执法建设,强化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彭阳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及水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解决整改重点问题和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调任务督办和工作调度。各乡镇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完成时限,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要求,把落实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树得牢不牢、践行两个坚决维护到位不到位的重要标尺,把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作为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牢扛在肩上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抓紧抓实重大民生工程和必须破解的重大发展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坚定不移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落实管理和监管职责,强化协调沟通,建立推进工作机制,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三)强化问责机制。县政府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生态环保工作时,要将环保督察整改情况作为一项专题进行报告。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代表视察等方式,政协常委会通过提案、委员视察等方式加强对同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履行环保职责情况的监督。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门要对不符合整改进度要求的乡镇和部门负责人,采取谈话提醒等方式,督促抓好环保督察整改对存在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问题的,责成主要负责人向县委、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严肃问责;对整改不力、存在突出问题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乡镇、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县纪委监委要严格执纪监督,严肃查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

(四)实行领导包抓。实行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包抓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机制,制定包抓方案,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确保整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各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任人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紧盯问题抓好落实;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环境保护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合力;企业作为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主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环保要求,消除污染危害;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整改任务分解到面、细化到线、落实到点,采取强有力措施,列出清单,实行销号制,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按时上报整改完成情况。

(五)营造舆论氛围。县委宣传部、文广局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及时公开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附件:1.彭阳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

2.彭阳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

3.彭阳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下载:


附件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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