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 扶贫办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通知》(宁财采发〔2019〕5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财政厅 扶贫办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通知》(宁财采发〔2019〕530号)
彭阳县财政局
2019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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