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镇2023年第二批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示表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宁人社规发〔2020〕4号)、《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阳县2023年购买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试试方案>的通知》(彭政发〔2023〕27号)精神,对彭阳县下达我镇购买公益性岗位名额,按文件要求,经过村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会议审定,确定57名拟上岗人员,补贴标准1183元/人/月,现将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至5月28日,公示期10天。公示期间如反馈以上人员资格方面存在问题,可采取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红河镇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室反馈。
反馈电话:(0954)7761012 监督电话:12317 接受电话反馈和来访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
若反馈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安置,红河镇人民政府将取消被反馈人的安置资格。
红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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