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宁人社规发〔2020〕4号)、《彭阳县2023年第一批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彭人社发〔2023〕)17号)文件精神、《新集乡2023年第一批购买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实施方案》(新政发〔2023〕26号)文件精神,对彭阳县下达我乡购买公益性岗位名额,按文件要求,经过报名登记、资格审核、会议审定,确定25名拟上岗人员。现公示如下:


以上拟安置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7日至13日。公示期间如反映以上人员资格方面存在问题,可采取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我乡综合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954)-7731010,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若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影响安置,我乡将取消举报人的被安置资格。
新集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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