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履行项目资金管理主体责任,强化项目绩效责任意识,根据财政局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负责实施的彭阳县美丽村庄建设项目绩效目标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3日—4月12日,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对项目绩效目标有异议,请在工作日内向县住建局反馈。
联系电话:0954—7017555
附件:美丽村庄建设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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