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9/2023-00070
文号
彭党农发〔2023〕5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乡村振兴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3-09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彭阳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初)实施方案》的通知

彭党农发〔2023〕5号

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彭阳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初)实施方案》经2023年第一次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抓好落实


中共彭阳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6日


彭阳县2023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初)实施方案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宁财农〔2021〕274号)精神,我县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情况、2023年主要目标任务,结合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自治区十三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聚焦“守底线、促振兴、强保障”,全面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乡村全面振兴见实效。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问题导向、规划领先。围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层治理、乡村建设等重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科学制定实施方案、项目规划,做到精准施策,有的放矢。

2. 坚持远近结合、统筹发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解决当前突出民生问题,又解决制约长远发展的根本问题。坚持产业培育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与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相结合,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与生态良好相协调。

3. 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根据地域特点、立地条件和经济发展状况,采取有效措施,对有一定发展基础的村,重点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对产业基础薄弱、基础设施滞后的村,坚持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建设并重。

4. 坚持资金整合、注重实效。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为导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着力增强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综合发展能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

(三)目标任务

围绕“守底线、促振兴、强保障”这一主线,落实“四个不摘”和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要求,做到管理关系不变、投入力度不减、监管力度不松。重点支持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提高产业扶持资金占比,支持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以及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不断缩小脱贫群众与其他农民的收入差距、不断缩小脱贫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坚实基础。

二、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一)资金范围

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等11厅(委、局)印发的《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宁财农发〔2021〕274号)明确的纳入整合范围之内的财政涉农资金。

(二)资金来源

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来源为:

1. 整合范围内的中央财政涉农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保护修复与利用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等。

2. 整合范围内的自治区财政涉农资金包括: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债券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等。

3. 县级财政预算资金。指县级财政安排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资金。

(三)资金规模

2023年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28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涉农资金26420万元(包括: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50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200万元、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900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500万元、农业保护修复与利用资金3320万元);自治区财政涉农资金15100万元(包括: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0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700万元、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00万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债券资金7000万元);县级财政预算资金1280万元。

三、整合资金建设任务

(一)乡村建设任务

实施交通道路、水利水保、移民点基础设施短板、美丽乡村建设等乡村基础设施项目14个12951万元,占统筹整合资金总规模的30.26%。

1.彭阳县2022年农村公路项目

项目内容: 续建农村公路140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防排水、交通管线及安全设施。

绩效目标:新增农村公路140公里,改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提高群众出行服务能力。解决沿线3446户12060人出行难、运输难等问题,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经济收入。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4300万元

建设地点:12个乡镇35个行政村

补助标准:130万元/公里

资金来源:2023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债券资金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杨昌基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2.彭阳县2023年农村公路项目

项目内容: 新建农村公路80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防排水、交通管线及安全设施。

绩效目标:新增农村公路80公里,改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提高群众出行服务能力。解决沿线3446户12060人出行难、运输难等问题,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经济收入。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2000万元

建设地点:12个乡镇35个行政村

补助标准:130万元/公里

资金来源:2023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债券资金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杨昌基

完成时限:2024年6月

3.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彭阳县2023年提质工程

项目内容: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184.7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防排水、交通管线及安全设施。

绩效目标:路况提升184.7公里,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受益群众30600户107100人,群众满意度95%以上。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800万元

建设地点:12个乡镇18个行政村

补助标准:提升1-3万元/公里

资金来源: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债券资金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杨昌基

完成时限:2024年6月

4.彭阳县乡镇排洪工程

项目内容:改造及新建小岔乡政府、石岔小学、罗洼居民点排洪渠2.5公里,建检查井15座;改造杜家沟排洪管道1.6公里,建检查井10座。工程实施后,项目区达到防洪标准。

绩效目标:保护小岔小学、石岔小学及罗洼居民点等行洪安全。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500万元

建设地点:小岔乡罗洼乡王洼镇白阳镇

资金来源: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 任 人:张志科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5.彭阳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项目内容:改造及铺设农村供水管道265公里,新建500-1000立方米应急蓄水池5座,实施移民返乡入户500户,改造水厂1座。

绩效目标: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1000万元

建设地点:各乡镇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债券资金。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 任 人:张志科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

6.王洼镇杨寨村美丽村庄建设

项目内容: 硬化村组生产道路,部分路段边坡修整、U型边沟等。

绩效目标: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200万元

建设地点:王洼镇杨寨村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景德镇

完成时限:2023年8月

7.红河镇什字村美丽村庄建设

项目内容:生产道路硬化15000平方米,修整边坡2000平方米,环境综合整治2300米等。

绩效目标: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200万元

建设地点:红河镇什字村

资金来源: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景德镇

完成时限:2023年8月

8.草庙乡丑畔村美丽村庄建设

项目内容:硬化生产道路3.5公里,修建边沟1.5公里及附属维修,环境综合整治,村部周边排水维修40米,塌陷区域土方填埋500立方米,场地硬化1500平方米等。

绩效目标: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200万元

建设地点:草庙乡丑畔村

资金来源: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景德镇

完成时限:2023年8月

9.新集乡姚河村美丽村庄建设

项目内容:硬化生产道路8.9公里,配套安装路灯等。

绩效目标: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200万元。

建设地点:新集乡姚河村

资金来源: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景德镇

完成时限:2023年8月

10.孟塬乡草滩村美丽村庄建设

项目内容: 硬化道路9000平方米,维修水渠3.5公里,环境综合整治等。

绩效目标: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200万元

建设地点:孟塬乡草滩村

资金来源: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景德镇

完成时限:2023年8月

11.孟塬乡、草庙乡移民点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移民点雨污分流及路面维修改造,新修污水管网4177米,雨水管网2174米,检查井406个,雨水箅子219座,化粪池1座;路面维修改造15733平方米,道牙7405米,散水5080平方米;公厕1栋41.04平方米,污水处理站1座;混凝土排水沟422米,移民房屋地基防护517米等。

绩效目标:提升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水平;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改变村容村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促进推动乡村建设行动。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1000万元

建设地点:孟塬乡何岘、玉塬村,草庙乡和谐村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袁仁

完成时限:2024年5月

12.红河镇何塬村移民点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移民点雨污分流及路面维修改造,新修污水管网1570米,雨水管网1756米,检查井185个,雨水箅子110座,路面维修改造6978平方米,道牙3601米,散水2663米。    

绩效目标:提升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水平;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改变村容村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促进推动乡村建设行动。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500万元

建设地点:红河镇何塬、红河村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袁仁

完成时限:2024年5月

13.罗洼乡罗洼村居民点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内容:居民点雨污分流及路面维修改造,新修污水管网2262米,雨水管网547米,检查井280个,雨水箅子203座,化粪池1座,路面维修改造7699平方米、道牙3570米。

绩效目标:提升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水平;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改变村容村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促进推动乡村建设行动。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820万元。

建设地点:罗洼乡罗洼村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袁仁

完成时限:2024年5月

14.彭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后续民生保障项目

项目内容:维修更换2022-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损坏和改道的人畜饮水管网及农村电网500公里。

绩效目标配套农业生产设施, 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1000万元

建设地点:各乡镇

资金来源: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曹建刚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二)农业生产发展任务

实施草畜、蔬菜、中药材、节水灌溉、金融帮扶等产业项目20个27849万元,占统筹整合资金总规模的65.07%

1. 2022年草产业续建项目

项目内容: 饲草调制,完成50立方米以上青贮池16.63万立方米;完成池贮饲草30.3万立方米,完成包膜青贮1.53万吨;完成见犊补母10000头;完成青贮玉米种植16.4万亩;新建“5350”模式肉牛养殖示范村32个,巩固提升30个,新建“2652”模式肉牛养殖示范村6个,巩固提升“2652”示范村4个。培育500头肉牛养殖园区1个。

绩效目标:开展青贮玉米种植与青贮饲草调制,提升饲草调制水平,保障饲草供给,开展肉牛标准化养殖水平,促进健康养殖,持续巩固脱贫富民产业。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6862万元

建设地点:各乡镇。

补助标准:青贮玉米每亩奖补200元;50立方米以上青贮池每立方米奖补40元;饲草调制池贮每立方米奖补45元,包膜青贮每吨奖补100元,但同一经营主体最高奖补5万元;“见犊补母”4万头每头奖补1000元;培育500头肉牛养殖园区每个奖补15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曹建刚

完成时限:2023年5月

2. 2022年“饲草配送中心”“出户入园”创建续建项目

项目内容: 续建王洼镇山庄村饲草料配送中心和肉牛“出户入园”,配套附属设施。

绩效目标:建设饲草料配送中心,完善饲草配送服务,提高肉牛专业化养殖水平。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600万元

建设地点:王洼镇山庄村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曹建刚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3. 2022年高效节水农业续建项目

项目内容: 发展节水灌溉面积6.2万亩,新建控制中心、首部监控系统,安装过滤器、施肥设备、水泵、变压器等。铺设引水管、PVC干管、分干管、出地竖管、PE地面支管、滴灌带。新建控制阀井、分水井、排气补气井、减压井、排水井、保护井等建筑物。

绩效目标: 配套农业生产设施, 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600万元

建设地点:各乡镇。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曹建刚

完成时限:2023年6月

4. 2022年高标准农田续建项目

项目内容: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20.78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20.51万亩,机深松旋耕17.43万亩,增施有机肥量3.49万吨,砂砾石田间路166.27公里。涉及彭阳县12个乡镇62个行政村,受益人口11207户36974人。

绩效目标:配套农业生产设施, 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700万元

建设地点:各乡镇

资金来源: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曹建刚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5.古城镇温沟村日光温室示范园区建设续建项目

项目内容:新建棚内净跨度10m的日光温室106栋,配套灌溉工程,土地平整、道路及排水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信息化与自动化工程。

绩效目标:新建棚内净跨度10m的日光温室106栋,配备设施设备,提升设施农业发展水平,开展蔬菜种植及育苗,培育富民增收产业。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600万元

建设地点:彭阳县古城镇温沟村。

资金来源: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债券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曹建刚

完成时限:2023年6月

6.新集乡团结村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续建项目

项目内容:续建棚内净跨度10米的育苗日光温室25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联网技术。

绩效目标:年繁育优质蔬菜种苗2000万株以上,解决当地务工50余人,开展集约化、标准化蔬菜育苗,带动我县蔬菜集约化育苗水平整体提升。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200万元

建设地点:新集乡团结村

资金来源: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曹建刚

完成时限:2023年6月

7.2023年粮食保障工程项目

项目内容:统一采购发放农用地膜40万亩,残膜回收7000吨,残膜加工企业加工造粒2300吨,实施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12万亩,建设一批300亩以上小杂粮标准化种植基地, 种植油料作物4万亩。

绩效目标: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粮食增产增效,降低农户增加转移性收入,降低生产经营性支出,加大残膜回收力度,提升农户参与残膜回收的积极性,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障百姓的“米袋子”“油瓶子”。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5100万元

建设地点:各乡镇

补助标准:残膜回收每公斤奖补1元、残膜加工每吨奖补500元、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每亩奖补200元、小杂粮种植基地每个奖补3万元、油料作物种植每亩奖补100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曹建刚

完成时限:2024年3月

8.2023年肉牛产业发展项目

项目内容:支持有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饲草配送中心4座,实施饲草调制50万立方米以上,统一采购发放良种肉牛冻精10万支,实施冷配改良5.5万头,实施“见犊补母”5万头,巩固提升“2652”肉牛养殖示范村10个,巩固提升“5350”肉牛养殖示范村61个,支持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肉牛规模养殖场,对新建成的300头、500头、1000头、2000头以上的标准化肉牛养殖场,分别一次性给予9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600万元奖补;建设肉牛养殖“出户入园”3个,盘活利用“出户入园”2个,政府对“三通一平两绿一中心”酌情予以相应补贴;统一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12个,对数字牧业拓展进行运营维护。

绩效目标:实施肉牛冷凉改配、见犊补母,提升肉牛良种化养殖水平,开展肉牛标准化养殖,创建肉牛养殖示范村,整村推进标准化养殖技术,提升科学化养殖水平,保障肉牛、肉羊、朝那鸡(月子鸡)等畜禽产业健康发展,提高畜禽产业抵御风险能力,不断夯实农户产业发展基础,壮大产业发展规模。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4505万元。

建设地点:各乡镇。

补助标准:饲草调制池贮每立方米奖补50元,包膜青贮每吨100元;“见犊补母”每头犊牛奖补600元;新建的“50”示范户每户一次性奖补10万元,“5350”示范户每户一次性奖补4000元;新建成的300头、500头、1000头、2000头以上的标准化肉牛养殖场,分别一次性给予9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600万元奖补; 统一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12个,免疫1个单位牛、羊、猪、狗、禽,分别奖补6元、2元、4元、4元、0.25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曹建刚

完成时限:2024年5月

9.2023年朝那鸡产业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支持中北部乡镇打造“1030”朝那鸡养殖示范村30个以上;鼓励经营主体开发林下生态养殖,新建一批2000只规模以上的朝那鸡林下养殖示范点;鼓励企业积极开发常温乌鸡汤等工业产品;做好朝那鸡保种工作。

绩效目标:通过朝那鸡规模养殖户建设,示范带动全县朝那鸡养殖标准化、适度规模化发展,发展增收产业。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200万元

建设地点:各乡镇。

补助标准:“30”养殖示范户每户一次性奖补500元(监测对象、脱贫户和县内移民户一次性奖补600元),“100”养殖示范户每户一次性奖补1000元(监测对象、脱贫户和县内移民户一次性奖补1200元);林下养殖示范点每个点奖补1万元; 企业开发常温乌鸡汤等工业产品形成工业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每1000万元工业产值奖补10万元。

资金来源: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曹建刚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10.2023年冷凉蔬菜产业发展项目

项目内容:冷凉蔬菜产业体系建设。开发以干鲜两用型为主的露地辣椒1万亩以上(含农户发展庭院经济“菜园子”),主推红龙13号、红龙20号、红龙23号为主的干鲜两用型辣椒;开发脱水蔬菜原料种植基地,订单种植大葱3000亩(含农户发展庭院经济“菜园子”);开展塑料拱棚辣椒栽培1500亩;发展其他育苗移栽型露地蔬菜1万亩以上;推广种植水果玉米,每亩奖补100元。塑料钢架蔬菜大棚建设。支持农户新建10米以上大跨度钢架结构塑料大拱棚9万平方米;按照“先批后建、以奖代补”的办法,由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集中连片、统一规划建设,钢架结构塑料大拱棚或钢架结构连栋中拱棚1000亩。老旧设施园区改造提升。支持社会主体集中连片,统一规划,整园区维修改造和盘活利用老旧日光温室500栋,实行项目化管理。蔬菜种苗繁育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集中连片一次性繁育穴盘优质蔬菜种苗3000万株。

绩效目标:开展蔬菜育苗,为蔬菜种植主体提供优质种苗,建设设施农业,改造维修老旧日光温室,发展蔬菜产业,稳定蔬菜播种面积,保护农民种植积极性,培育庭院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1000万元。

建设地点:各乡镇。

补助标准:干鲜两用型为主的露地辣椒,标准化种植3亩以上或农户庭院经济“菜园子”2亩以上,每亩奖补700元。订单种植大葱,标准化种植3亩以上或农户庭院经济“菜园子”2亩以上,每亩奖补700元,塑料拱棚辣椒栽培每亩奖补500元,其他育苗移栽型露地蔬菜,高效节水区集中连片种植5亩以上每亩奖补400元,旱地集中连片种植5亩以上每亩奖补300元;种植水果玉米每亩奖补100元。新建10米以上大跨度钢架结构塑料大拱棚每平方米奖补23元,钢架结构塑料大拱棚或钢架结构连栋中拱棚每亩奖补1万元,6000平方米以上连栋钢架结构大棚每平方米奖补50元。老旧设施园区维修改造和盘活利用,每栋棚奖补1万元。一次性繁育穴盘优质蔬菜种苗200万株以上奖补4万元,400万株以上,奖补8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曹建刚

完成时限:2024年4月

11.2023年农产品加工销售体系培育

项目内容:经营主体建设蔬菜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政策落实。 “彭字号”品牌体系建设。支持农业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认定“三品”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支持农业企业申报认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支持企业、合作社、产业协会等经营主体参加区内外农产品展销会、农博会、洽谈会、推介会等农产品推介展示活动。

绩效目标: 培育特色产业,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竞争能力。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200万元。

补助标准:对新认定绿色食品的,每个产品一次性奖补5万元;对新认定有机农产品的,每个产品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获得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的,在享受区级补贴基础上每个产品奖补2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龙头企业的,每个一次性奖补15万元,对监测认定的,每个一次性奖补3万元;对新认定为自治区级龙头企业的,每个一次性奖补5万元,对监测认定的,每个一次性奖补1万元。参加县内推介活动的补贴2000元/次,参加固原市内推介活动的补贴5000元/次,参加自治区内推介活动的补贴1万元/次,参加自治区外推介活动的补贴2万元/次;支持县内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开展农产品直播销售活动,按照直播销售额的2%予以奖补。

建设地点:各乡镇

资金来源: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曹建刚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12.2023年肉牛精深加工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县内肉牛屠宰加工企业当年屠宰加工肉牛5000头以上,每头奖补200元,同一主体,同一年度,最高奖补100万元;县内牛肉分割加工企业,加工销售牛肉到县外100吨以上,每吨奖补200元,同一主体,同一年度,最高奖补100万元;支持县内相关企业对牛羊屠宰副产品进行精深加工,形成工业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每1000万元工业产值奖补10万元。

绩效目标:扶持肉牛产业发展,增加脱贫户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200万元

建设地点:县城工业园区

资金来源: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曹建刚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13.贷款贴息项目

项目内容:为符合条件的全县所有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小额贷款进行贴息。

绩效目标:带动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发展增收产业,增加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1800万元。

建设地点:各乡镇。

资金来源:中央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农业保护修复与利用资金。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袁仁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14.彭阳县中药材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

项目内容:开展林药间作种植0.1万元,林下防野生种植5万亩;县内企业、合作社当年生产菌袋100万袋以上;当年农户购买5000袋菌袋以上;农户购买菌袋种植羊肚菌、鸡腿菌、松茸、灵芝等。

绩效目标:食用菌产业带动农户20户,每户栽培5000袋以上,每袋出菇0.3㎏以上,经济收入6000元以上,中药材产业带动农户300户450人,群众满意度95%。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200万元。

建设地点:各乡镇

补助标准:林药间作、防野生种植每亩补贴30元;县内企业、合作社当年生产菌袋100万袋以上,每袋补贴0.5元,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当年农户购买5000袋菌袋以上,每袋出菇补贴1.5元;农户购买菌袋种植羊肚菌、鸡腿菌、松茸、灵芝等每亩补贴1000元。

资金来源: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责 任 人:刘惠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15.彭阳县红茹河流域现代化生态灌区改造骨干供水工程续建

项目内容在古城、红河、城阳3乡镇进行灌区配套。工程实施后,改造及发展高效节水面积3.74万亩。

绩效目标: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74万亩,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促进粮食增产,增加农民经济收入。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1269万元

建设地点:古城镇、红河镇、城阳乡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 任 人:张志科

完成时限:2023年4月

16.彭阳县2023年高效节水灌溉骨干供水工程

项目内容:工程铺设供水管道68公里,配套闸阀井等各类建筑物237座。工程实施后,改造及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6.1万亩。

绩效目标: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促进粮食增产,增加农民经济收入。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1000万元

建设地点:新集乡、红河镇、城阳乡、白阳镇、交岔乡

资金来源: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债券资金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 任 人:张志科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

17.彭阳县王洼镇高建堡樱桃基地节水补灌工程

项目内容:新建泵站2座、500立方米蓄水池2座、过滤间2座、埋设供水管道25.3公里,配套滴灌带31.9公里、各类建筑物148座及自动化设备等。

绩效目标: 发展节水灌溉面积0.12万亩,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促进产业增产,农民增收。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300万元

建设地点:王洼镇高建堡村、王洼村、草庙乡祁崾岘村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 任 人:张志科

完成时限:2024年5月

18.彭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新修高标准农田15万亩。

绩效目标:配套农业生产设施, 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2000万元

建设地点:各乡镇

资金来源:一般政府债券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曹建刚

完成时限:2024年6月

19.彭阳县林果产业种管养综合提升项目

项目内容:高接改良山杏3000亩,发展庭院红梅杏1500亩,庭院苹果500亩。防冻防虫害10万亩,红梅杏、苹果低温晚霜冻害及病虫害防治2万亩,预冷分拣包装设备30套。

绩效目标:发展庭院经济,培育增收产业,吸纳务工就业、订单收购助销。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193万元

建设地点:各乡镇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 任 人:王克祥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20.城阳乡长城村林草产业基地新建冷库项目

项目内容:采取“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企业+农户的方式,在彭阳县城阳乡长城塬矮砧密植苹果基地内建设2000吨苹果气调(冷)库,安装制冷、加湿等控制系统以及库体保温等各种设施。

绩效目标:分季节存储红梅杏、苹果以及其他农产品等,为周边群众提供就业岗位150个以上,每年增加务工收入1万元以上,带动当地经济快速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320万元

建设地点:城阳乡长城村

资金来源:中央农业保护修复与利用资金

责任单位:城阳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宋来功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三)其他建设任务

实施帮扶培训及就业帮扶项目2个2000万元,占统筹整合资金总规模的4.67%。

1. 雨露计划项目

项目内容: 实施雨露计划项目4000人次(含上年度未兑现)。

绩效目标:培训提高脱贫户、监测帮扶户劳动力就业能力和水平,拓宽就业渠道,增加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700万元。

补助标准:雨露计划2023年春季每生补助1500元、秋季每生补助2000元。

建设地点:各乡镇。

资金来源: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农业修复与保护资金。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袁仁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 农村低收入家庭公益性岗位

项目内容:延续实施低收入家庭公益性岗位项目,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等低收入家庭购买公益性岗位650个;为移民户购买公益性岗位150个(其中城镇50个、农村100个)。

绩效目标: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移民户安排公益性岗位,增加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1300万元

补助标准:农村公益性岗位1090元/个·月,城镇公益性岗位1750元/个·月。

建设地点:各乡镇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资金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 任 人:乔升

完成时限:2024年4月

四、方案实施

(一)部门职责

乡村振兴局建立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牵头制定统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并根据各部门涉农项目实施和整合范围之内财政涉农资金到位情况,8月底之前对整合方案进行一次调整;财政局严格按照整合方案及时安排到位资金,随时掌握项目资金支付情况,适时调整项目资金,同时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审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环保局等项目审批单位要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立项审批工作进度;各涉农部门(单位)、乡(镇)要严格按照整合方案内容和资金规模,早准备、早动手,针对具体子项目,分别编制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补助环节、绩效目标、联农带农帮扶机制等,报相关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并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同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管理系统。

(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统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统筹安排到位涉农资金,并及时根据涉农项目实施和资金到位情况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使用计划等。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协调解决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为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提供组织保障。

2.加强项目管理。项目实行谁申报、谁实施、谁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工程类项目严格按照项目招投标及“四制”要求抓好项目实施,明确措施,责任到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力度。到户类项目采取“443”验收模式,加快项目验收进度,采取边实施边验收的办法,成熟一批,验收兑现一批,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实施部门单位每月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进展及资金兑付情况。

3.严格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单位)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坚决杜绝借整合涉农资金名义挪用涉农资金的现象。要进一步健全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完善涉农资金检查方式,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并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同时,要落实项目和资金公示公告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实行督查通报制度,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要不定期对涉农项目进展和资金支付进度进行督查,在全县范围内每月通报,对项目进展缓慢、资金支付慢的项目坚决予以调整,并对相关责任人由县纪委监委进行问责。

4.强化绩效考核。年底各涉农部门(单位)、乡镇要对所有涉农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自评,财政、乡村振兴部门进行全面评价,并将绩效考评结果纳入乡村振兴工作成效考核之中。通过定量和定性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对所有整合资金项目进行综合性考核评估,并与整合资金安排使用挂钩,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2023年彭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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