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9/2022-00001
文号
彭乡振发〔2021〕63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乡村振兴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12-16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彭阳县2021年“防贫保”保险项目验收方案》的通知

彭乡振发〔2021〕63号

为做好我县防贫保保险工作,按照《彭阳县2021防贫保项目实施方案》(彭党农办发〔202110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验收方案。

一、验收对象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彭阳支公司实施的优势特色种植养殖业项目。

二、验收程序

(一)保险公司申请保险公司以正式文件将本年度实施的 “防贫保”保险资料上报县“防贫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县级复核验收。

(二)县“防贫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验收成立由乡村振兴牵头组成县级抽验复核工作组,按照保险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抽验复核

三、验收办法

按照《彭阳县2021年“防贫保”项目实施方案》(彭党农办发〔202110号)文件要求以保险公司上报的保险单保险分户清单为依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财政、振兴局、农业农村局等工作人员,成立项目验收组,随机进行抽验,每个乡镇抽验20%的行政村和20%参保对象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县级验收工作组,周密安排,精心部署,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验收办法验收,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二)人员保障,确保实效。单位应抽调专业性强、工作务实的得力干部组成验收组,按照抽取样本逐村逐户逐地块进行验收,要求数据真实准确

(三)建好台账,完善资料。验收的所有第一手资料,由验收组收集,装订成册,归档保管


                           彭阳县“防贫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121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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