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30/2019-00086
文号
王政发〔2019〕182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王洼镇
责任部门
王洼镇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07-25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王洼镇2019年扶贫开发数据质量整改方案》的通知

王政发〔2019〕182号

各村委会、各站所:

现将《王洼镇2019年扶贫开发数据质量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对照任务,抓好贯彻落实。

 

                          王洼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王洼镇2019年扶贫开发数据质量整改方案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市、县扶贫开发数据质量培训精神及整改要求,进一步提升我镇建档立卡数据质量,做到扶贫数据真实准确,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从扶贫数据质量通报情况来看,部分村对建档立卡数据质量存在问题屡查屡犯,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业务人员数据质量相关政策研究不透不深,工作不细致不精准,未举一反三,未建立长效机制与责任体系,整改不彻底,形式主义依然存在,导致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数据、项目库、扶贫主体、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两个带头人等方面错误数据多、质量差。

二、目标任务

(一)动员部署(7月25日-26日)。按照彭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数据质量提升培训会议精神,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措施,统一安排部署镇、村两级数据质量提升培训工作。

(二)入户采集和核实信息(7月27日至7月31日)。各村要按照数据质量整改工作内容,完成所有贫困户、自然村、贫困村等进村入户信息采集核实工作,(采集表由镇扶贫办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统一打印)。采集核实贫困户、自然村、贫困村、贫困户帮扶措施信息表,必须写清填表日期,且采集人员务必签名确认信息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同时,各村将采集信息中错误数据统计表(附件1)汇总后上报镇扶贫办(每修改一条错误信息登记一条)。帮扶措施数据采集内容中贫困户信息 “健康扶贫”1项指标需要入户采集,并在贫困户(基本情况)中按照对应年度进行维护;其余系统自动生成52项指标,进行入户核实后,对需要修改和完善的信息,在相应的项目管理模块、建档立卡基础信息维护模块中进行完善。贫困户的帮扶措施从2014年开始采集,利用系统自动生成的帮扶措施数据,打印出贫困户帮扶措施采集表,然后进村入户对每一年情况进行核对,对不准确信息和需要采集信息进行收集,最后录入系统。对于信息量大的村,可以边采集边录入,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数据录入(8月1日至8月10日)。各村根据进村入户采集核实的信息,组织人员进行录入,务必于8月10日前完成全部信息更新和新采集核实数据信息录入。

(四)问题核查(8月11日至15日)。根据村采集上报的问题清单明细,镇扶贫办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对核查出的问题数据边反馈边录入,做到全部整改清零,确保数据准确、“账实相符”。

三、责任分工

(一)“两不愁三保障”问题。脱贫户未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具体到扶贫开发系统指标就是脱贫户未解决安全饮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不在校、因病致贫家庭患病成员未参加大病保险、住危房以及人均纯收入低于3400元。

责任领导:祁  

人: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第一书记、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二)贫困人口证件号码问题。证件号码是贫困人口的唯一标识,也是与行业部门数据共享和比对的依据。与证件号码有关的数据质量评估规则包括贫困人口证件号码重复、身份证号和残疾人证号不符合校验规则以及公安部反馈的贫困人口姓名与公安数据不一致和查无此人问题数据。

责任领导:祁  

人:各包片领导、马志龙、包村干部、第一书记、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三)扶贫对象关键指标为空、异常以及逻辑关系错误。扶贫对象关键指标项是精准扶贫工作的基础,数据质量评估规则包括指标项为空、指标值异常以及指标间逻辑关系异常。具体有“劳动能力”、贫困户“耕地面积”、贫困户“林地面积”、贫困户“牧草地面积”、贫困户“与村主干路距离”为空,8岁以上贫困人口在校生状况为学龄前儿童或学前教育,“与户主关系”与“性别”逻辑关系错误,16-60周岁健康人口劳动能力为“丧失劳动力”,16-60周岁健康非在校生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力或半劳动力,剩余贫困人口中有义务教育阶段非在校生但无“义务教育阶段不在校原因”,一、二级(重度)肢体残疾人有劳动能力,义务教育阶段“因病”或“因残”不在校儿童健康状况为“健康”,14周岁以下健康人口有文化程度(厌学、提前毕业等原因除外),在校生务工时间超过6个月,一般贫困(农)户家庭成员2019年第1-2季度享受低保但贫困户属性非低保(贫困)户,一般贫困(农)户家庭成员2019年第1-2季度享受特困人口救助但贫困户属性非特困供养(贫困)户,贫困户致贫原因或返贫原因为“因残”但家中无残疾人,致贫原因为自身发展动力不足但贫困户家庭成员均无(含丧失)劳动力,脱贫户(不含特困供养户)住房面积为0,兜底贫困户致贫原因为“缺资金”,非计划搬迁户享受“易地搬迁项目”,已易地搬迁入住贫困户住危房(搬迁入住时间截至数据抽取时),贫困村无贫困(含脱贫)户,已出列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高于3%,已出列贫困村到乡镇未通硬化路。

责任领导:祁  

人: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第一书记、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四)扶贫主体相关问题。扶贫主体是帮助扶贫对象摆脱贫困的重要责任主体,依据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中明确要求“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组),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对扶贫主体设定了相关的数据清洗规则,如帮扶责任人联系方式为“空”或号码异常、剩余贫困户无帮扶责任人(截至数据提取前)、帮扶户帮扶责任人结对时间断档、贫困村无驻村工作队(截至数据提取前)、驻村工作队驻村时间断档等。

责任领导:祁  

人: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第一书记、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五)扶贫项目相关问题。设置扶贫项目相关规则目的在于推动各地对已开展的扶贫项目进行信息采集和录入。各村要将2014年以来实施的“两不愁三保障”方面的精准扶贫项目全部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添加受益贫困户,为后续扶贫对象帮扶措施采集做准备,做到帮扶措施精准。如项目验收时间早于数据抽取时间,但未关联受益户,2018年计划搬迁的脱贫户未享受“易地搬迁项目”项目等。

责任领导:祁  

人:各站所负责人

(六)疑似问题核实。“整户无劳动力低保贫困户脱贫后被取消低保”是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整户无劳动力的低保户与民政部提供的2019年第1-2季度低保数据比对结果。“整户无劳动力的一般贫困户家庭既未享受低保又未享受特困供养”是整户无劳动力家庭均不享受的2019年第1-2季度低保和特困供养。“有劳动能力的搬迁入住户无产业或就业扶持政策”规则中的产业扶持政策是该户是否为产业项目受益户、就业扶持政策是贫困人口是否务工;“整户无劳动力的搬迁入住户无社会保障兜底政策”规则中社会保障兜底是该贫困户是否有低保金、五保金和养老保险金收入。还有已出列贫困村未接入光纤宽带;贫困村出列后集体经济收入低于3万元;搬迁安置人均住房面积超过25平方米(实际享受搬迁政策人数);已验收的十三五扶贫搬迁项目受益户人均补助资金超过6万元;贫困户致贫原因1或返贫原因为“因病”但家庭成员均健康(含2019年死亡人口);贫困户致贫原因1或返贫原因为“因学”但家庭成员无在校生;2018年脱贫户未享受专项扶贫项目;易地搬迁户脱贫后才搬迁入住;贫困村(含已出列)无签约服务队;贫困户帮扶结对开始年度早于贫困户识别年度;小额信贷单笔贷款超过10万元;与省外贫困人口证件号码重复;残疾人无残疾证;项目录入情况,包括项目库和已实施项目数量等。

责任领导:祁  

人:各站所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数据质量是建档立卡工作的生命线,全镇上下要提高站位,正视问题,认清当前我镇数据质量的存在短板和不足,及时、认真、准确开展数据质量核实清洗工作。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班子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建档立卡数据信息错误问题,吃透吃准标准,举一反三,克服畏难情绪,下足“绣花功夫”,逐户逐项指标核对数据信息,精准修改基础信息,确保基础数据与实际情况完全一致。

(二)狠抓数据整改。各村数据采集核实要结合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印发《关于开展扶贫开发数据清洗和数据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扶函〔2019〕11号)精神和本方案,坚持“一数一源”、“谁采集、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原则,做到原始资料与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信息一致,录入系统数据与原始资料一致,及时处理不符合校对规则的异常数据。本次数据质量评估抽取的数据为2019年度数据,各村务必明确村级扶贫数据管理责任人和业务人员,利用镇扶贫办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导出的全镇所有贫困户、自然村、贫困村信息采集表和帮扶措施采集表,认真筛选、查找空项、漏项、逻辑错误项、基础数据不实等异常信息,明确问题根源,对症下药,进村入户逐项采集核实,逐条确认修改。举一反三,看是否还有问题存在,对其他年度数据存在的问题要一并修改,同时对其他指标存在的数据质量问题也要自行组织修改。镇扶贫办要负责做好各村扶贫数据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要定期对贫困户、贫困村、自然村、帮扶主体、资金项目、易地扶贫搬迁等数据信息变化情况进行及时采集核实与更新完善,实现数据质量常态化管理。各帮扶责任人要定期进村入户与贫困户盘点、采集、核实建档立卡对象相关信息数据。信息系统中贫困村相关信息数据采集及更新由驻村工作队、村“两委” 班子负责。各村要充分发挥现有的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与手机App功能,建立扶贫开发信息数据每月一次核查机制,定期对信息系统基础信息进行维护,细审核、严把关,确保信息录入准确无误、信息更新及时到位。同时,各村要将每月核查数据信息整改情况及时报送镇扶贫办核查。

(四)强化督查考核。为确保数据质量整改任务落到实处,镇纪委定期检查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不包庇、不偏袒,及时将真实情况上报党委和政府,并向相关村反馈。镇扶贫办强化文件学习,吃透文件精神,及时进村指导。今后数据质量整改情况将作为各村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落实不到位、不及时、进展缓慢、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直接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2019年王洼镇问题反馈数据统计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打印本页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954-7013891  
邮箱:gywa761@163.com
中央举报中心 网站地图

适老化及无障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