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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索引号 640425002/2019-00126 文号 彭政函〔2019〕72号 生成日期 2019-07-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彭阳县发改局 责任部门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58号)和《关于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宁商发〔2019〕48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市场体系,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结合本地电商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强农村流通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产销对接,探索数据驱动,打造综合示范“升级版”,构建普惠共享、线上线下融合、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畅通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

二、工作目标

聚焦农产品上行,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升农村电商公共服务水平,加大物流补贴力度,着力化解农村电商物流难题,壮大本土电商人才队伍,培育一批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组织培训农村电商从业人员600人,培育村级电商示范服务站10家,电商标杆企业6家,物流企业3家,力争2020年底全县电子商务企业达到100家,各类网络店铺300家,农产品网络销售额突破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1.支持1-2家本地传统流通骨干企业转型升级,建设本地连锁化的服务和营销体系,通过开设网上超市,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努力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低价格、优质服务的便捷购物体验。计划投资100万元。

2.支持物流中心实际承办企业不断整合物流资源,优化农村物流配送体系,着重解决“最后一公里”配送和服务农产品上行问题。计划投资1100万元。

(1)物流中心升级改造。根据农村电商发展需要,对电商物流快递分拨配送中心进行提升改造,包括增加设施设备、物流及冷链车辆购置补贴、物流中心运行维护、智能化分拣线等,进一步提高分拣效率。

(2)乡镇物流分拨中心建设。在快递量相对较大的王洼镇、古城镇、红河镇、新集乡、草庙乡建设乡镇物流分拨中心,配备安检、监控等物流设施设备,打造区域分拣中心。

(3)支持建设集低温、加工、仓储、配送为一体的标准化产地预冷集散中心,择优选取20个村级综合服务网点分别配套建设20㎡保鲜冷库一座,对本地农特产品进行保鲜预冷。

(4)物流降本提速。根据物流配送县、乡、村三级配送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优化物流快递配送邮路,整合县域物流快递公司,将快递包裹分拣并配送到村(行政村覆盖率达70%以上),确保邮路运营成效;对达到国家标准并承担物流快递业务的物流站点每月奖励300元,对年终考评优秀的物流站点给予2000元的奖励。

3.为促进农产品上行,增强农村电商创业积极性,有效降低农产品上行物流资费,全国各地(除特殊地区外)农产品物流上行每单首重资费降低30%以上的快递企业,1万单以上给予2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2万单以上给予5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计划投资100万元。 

(二)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注重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接续发展,实现拓展公共服务中心服务内容及村级服务站盈利能力,加强指导与培育,增强服务站点的网络销售能力。

1.公共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投资115万元。

(1)遴选本地农村电商带头人、优秀企业家、电商专业技术人员等会经营、懂管理、技术精的电商人才,建设一支“不走的县域农村电商筑梦导师团队”,筑梦导师团队应有导师10人以上,组织管理机构健全,有一定比例具备电子商务中级、高级资质的电商人才,入驻县级电商运营中心,实行轮岗制,确保每个工作日至少有2人开展导师服务。导师团协助管理运营中心,通过培训、策划、指导、组织对接会、举办创业大赛和电商节庆活动等方式,创建农村电商实训基地。

(2)深化电商扶贫工作。由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筑梦导师团牵头对各贫困村适销农产品进行信息统计,汇总实时交易需求,联结贫困户与流通企业、电商平台等,组织产销对接,开展助农惠农服务,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积极探索智慧乡村发展路径。

2.鼓励传统企业“触网”转型升级和电商企业网销本地农产品,对在银行累计贷款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贷款贴息补助。计划投资100万元。

3.打造农村电商示范村站。结合地方产业发展条件,发掘、培育有独特资源、文化和品牌优势的网货产品,打造有产业特色的电商示范村站。计划投资100万元。

4.聚焦农产品上行。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按产品类别、销售单数等因素给予每单1-3元的以奖代补资金。计划投资200万元。

5.公共品牌宣传推广。加大县域公共品牌宣传推广力度,支持企业开展农产品地理标识和“三品一标”认证,通过县域公共品牌的培育、宣传、推广等活动,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市场竞争力。计划投资85万元。

(三)开展电商培训工作。实施电商扶贫战略,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为抓手,加大贫困地区农村电商从业人员培训力度,确保培训转化效果,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

面向各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电商企业、专业合作社、电商服务站、创业青年等群体开展电商人才培训,培训内容围绕农产品上行开展,除在各大网络平台开设店铺销售农产品外,重视抖音、快手、微商等自媒体流量销售优势,旨在提高各电商经营主体网上销售能力,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计划完成中级培训500人、高级培训100人,培训标准参照《彭阳县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彭财规发〔2018〕372号)和培训实际制定。计划投资100万元。

四、实施期限

2019年7月1日-2021年5月31日。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申报国家专项资金2000万元,县财政配套电商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农产品促销奖励等),各分项投资概算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可适当调整。

六、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县推动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发展难题,各成员单位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有关电商项目政策、资金支持,搭建农村电商服务平台,合力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健康发展。

2.强化资金保障。示范项目资金重点用于公共服务提升、农产品上行、物流配送等体系建设,严格资金使用方向,各分项任务完成后,经县发改局组织县扶贫办、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和专家验收通过后拨款。

3.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工作督查机制,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年考核。专人负责,及时反馈情况,做好数据收集,及时报送示范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确保示范工作取得实效。

4.加大总结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农村电子商务政策成效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正向舆论氛围,调动贫困群众学电商、用电商、促增收的积极性,不断提升电子商务参与度。及时总结前期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成效,发现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加强与兄弟县区的经验交流,共同推进综合示范工作。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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