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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彭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变更备案的函

索引号 640425002/2018-77916 文号 彭政函〔2018〕115号 生成日期 2018-08-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彭阳县发改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发改局

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

彭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实施方案变更备案

 

自治区商务厅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5〕77号)、《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宁商发〔2016〕44号)、《全区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宁商发〔2016〕111号)及《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等文件精神,彭阳县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由于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处于起步阶段,项目实施方案申报审核通过后,国家及自治区相继出台了指导性意见。为切实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同时也借鉴前两批示范县建设的经验和第三批示范县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部分项目建设指标、任务进行调整变更,具体如下:

1.由于彭阳县行政村较多,且有些行政村相邻较近,移民搬迁导致人口不足,存在空心村等情况;县城三个居委会都在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及物流仓储中心覆盖范围,为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根据实际情况,村级电商服务站由原来的160个调整为133个。

2.项目实施的时间节点由原来的2016年8月-2017年12月调整为2016年5月-2019年12月,2019年12月-2020年12月为总结推广阶段。

3.目标任务新增培育12个电商示范村;培训电商岗位专业人才由原来的2000人调整为4000人次;培育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由原来的3家调整为5家。

4.《物流解决方案》中彭阳县电商物流仓储配送公共服务中心购置的运输车辆按裸车价的20%给予补贴调整为按不超过裸车价的50%给予补贴;物流补贴时限调整为从2016年5月至2019年12月;新增对农产品进城和农资下乡物流配送、生鲜农产品同城配送服务、在乡(镇)设立品牌快递物流配送综合站点等方面补贴等。详情见附件2

    5.彭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调整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服务站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建设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农村电商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农村电子商务支持政策加强宣传活动及典型示范推广其它上级文件要求和县委、政府明确需要投入的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方向。详情见附件3。

6.依据《关于印发<全区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商发〔2016〕111号)中“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物流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的要求,对中央财政支持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调整如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资金安排由150万元变更为200万元;村级服务站资金安排由100万元变更为300万元,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建设资金安排由300万元变更为650万元;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资金安排由600万元变更为650万元。详情见附件4。

附件:1. 彭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

      2. 彭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物流解决方案

      3. 彭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资金管理暂行

        办法  

      4. 彭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资金使用方案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18828

 

 

 

 

 

附件1

彭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宁商发〔201644号)、《全区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宁商发〔2016111号)精神,为加快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步伐,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挥区位优势,主动融入网上丝绸之路战略布局,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主导相结合、扶持引导与规范发展相结合、重点提升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壮大企业和培育产业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加大政策扶持引导力度,加快电子商务普及应用,建城乡一体电子商务服务网络,打通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充分发挥电商扶贫积极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创新推进。坚持规划先行,将电子商务进农村作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引擎和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产业支撑,与一区三园(王洼循环经济产业园、县城工业园、古城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建设、扶贫开发、美丽小城镇和美丽村庄建设等有机结合,统筹规划建设。探索创新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模式、推进机制及各项配套政策措施。

    (二)整合资源,畅通信息。充分利用农村现有市场、信息资源,积极引导电商企业开拓农村市场,将存量整合与增量投入有机结合,使资源发挥更大效益。与供销、邮政、农资网深度融合,建立和完善农村商务信息应用与共享机制,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避免平台孤岛、重复建设。

(三)突出特色,深化应用。坚持因地制宜,优先选择公众急需、受益面广、信息密集的消费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流通行业开展示范,取得重点突破,不断深化应用,立足本地,面向全,辐射全国,探索具有农村特色、可复制及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和模式。

(四)企业主体,政府支持。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政府加强示范引导、统筹协调、政策支持和环境改善,充分调动和发挥商贸流通、电商、供销、邮政、物流、金融、通信等行业企业广泛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目标任务

2019,实现县、乡、村电子商务应用三级全覆盖,全县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率达80%快递物流覆盖率95%,组织培训县域电商人才4000,培养本地电子商务专业讲师30人,全县电子商务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以上,打造红梅杏、生态鸡等地理标志品牌,发展2旅游+电商示范基地12个电商示范村,力争培育电子商务示范企业5家,着力打造西部特色电子商务生态示范县。

四、建设内容

(一)建设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1.建设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通过市场竞争引进一家电商企业牵头主导,依托闽宁电商运营中心、彭阳县电商孵化园,成立电子商务协会,吸引专业电商企业聚集合作,建设集数据采集、信息服务、品牌创建、平台建设、咨询互动、统计分析、公共仓储周转配送、电商金融公共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2.在各行政村建设电子商务服务站,优先选择贫困村依托小卖部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网络已覆盖村民日常活动集中区建设。调动社会力量,支持骨干流通企业、供销、邮政、电信等单位和实体企业利用现有网络服务网点实施信息化改造,择优选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及以上专职人员,且参加过相应培训,能够熟练操作农村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各项服务功能,为村民提供网上代买代卖、存款取款、水电费缴纳、货物寄送等各项便民服务,同时对各个电商平台开放,定期向县级公共服务中心报送各类信息。2019年底,建设133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率达85%

    3.积极引导县内各商贸零售网点、超市搭建电商创业加盟店,充分融合电商、微商等多种销售渠道,力促全县商贸产业提档升级。同时,扶持电子商务在农业、物流、旅游、文化、教育、医疗、金融、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等领域应用,到2019应用率达80%以上引导30家以上传统企业进行网上交易更好发挥引领作用,推动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发展

(二)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搭建全网营销平台。一是建设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扶持鼓励县内农特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电商业务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构建紧密的供应链条,保证供货质量,支持农副产品走分级包装、质量追溯、定点配送、标准化发展之路,鼓励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产品二是推动本地农特产品品牌培育打造一个县域公共品牌、两个旅游+电商示范基地12个示范村。充分挖掘各乡镇主导特色农产品,整合全县产业优势、地理优势、渠道优势,在全县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电子商务产业体系。通过电子商务发展切实促进特色资源商品化,逐步实现产业化,打造国内电子商务示范引领产业。力争2019年争创电商示范企业5打造3个电商产业示范基地。三是引进淘宝、京东、1号店、苏宁易购等国内第三方知名电商平台,依托第三方电商平台强大的人流、信息流,搭建彭阳县地方特色馆,重点支持彭阳果脯、辣椒、红梅杏、小杂粮等具有地方特色的知名品牌,在天猫、京东商城、1号店、微信等电商平台开设品牌官方旗舰店/直营店/专卖店

    (三)建设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体系一是县级电子商务物流仓储中心可建设于交通便利处,场地周围便于停放物流运输车。乡镇、村的物流中转应在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开辟物流服务区实现,避免重复浪费。二是县级物流仓储中心配备专业的管理团队,乡村的相关工作人员可以兼职针对县乡村三级物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登记流程、产品货架归类制度、问题件处理流程、配送员考核及其它工作流程固定时间、固定地点、明确价格,保证后续工作能落实到位。三是整合邮政、快递、客运班车等现有资源,采取资金补助的方式,根据实际需要开辟新的邮路,推动第三方配送、共同配送在农村的发展,建立完善农村公共仓储配送体系。建设集公共信息服务与商业信息服务于一体的物流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鼓励支持快递进村,解农产品进城的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的最后一公里物流配送难题,处理好每个环节的物流中转衔接和每个环节所代表的利益的分配。四是根据《关于持续推进农村电商筑梦计划的实施意见》(宁商规发〔20181)精神,加大资金补贴力度,完善物流配送企业、个体、协会、个人合作运营机制,促进快递进村入组逐步向市场化推进,保持持续健康发展。

(四)加大电商培训和引才力度支持电商企业、各类培训机构、协会有计划分层次开展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操作等方面培训,重点培训县乡工作人员、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返乡创业青年、大学生村官、网商和退伍军人等。一针对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开展电子商务学习培训和外出考察学习,推进本行业领域电商普及应用二是针对商会、协会、合作社及企业人员,采取专题讲座、操作技巧、现场体验、典型引导等形式进行培训,培养电子商务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提高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三是年均组织县、乡()、村各级主管、分管电子商务的领导干部,以及传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出学习培训2次,组织培训大学生村官、返乡青年、社会创业人员电商人才4000余人次。以电商示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高职院校专业人才为主,培育本地电商培训讲师30人。四是加强人才引进力度,针对电子商务重在实践的特点,加大电子商务实用型人才的引进带领企业赴电子商务专业院校和人才集聚地进行推介、招聘,解决短期内电商人才需求的问题                                                                                                                                                                                                                                                                                                                                                                                                                                                                                                                                                                        

    创新发展,用产品带动产业。鼓励企业创新发展,通过文化包装、三品一标认证和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打造彭阳果脯、彭阳辣椒、朝那鸡及三福来小杂粮等中高端产品,发展本土红色旅游、乡村旅游,以重走长征路、红梅杏采摘、自助农家乐等方式,吸引游客来彭消费,通过电商平台购买本地农特产品,用旅游推动电商发展。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65—20167)

1、制定方案。抽调人员组织开展全县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制定《彭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2、宣传动员。召开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动员大会,各乡镇、园区、企业分别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逐级落实责任。通过县政府网站以及区、市、县等媒体,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具体政策、业务流程以及推进情况等,为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68-201912)

20162017年任务:成立彭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彭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彭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物流解决方案。引进电商企业1家,在县城建设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县级电子商务物流仓储中心和物流信息平台。建设34村级电商服务站,培育20家传统企业网上交易,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店(村级服务站、创业网店)10个,30电商创业加盟店外出培训学习1次,培训从业人员1800人次在第三方电商平台搭建彭阳县地方特色馆1

20172019年任务:县级电子商务物流仓储中心、物流信息平台建成运营,打通城乡便民信息服务通道。培育电子商务示范企业3家,打造2旅游+电商示范基地50电子商务创业加盟店3电商产业示范基地,创建12个电子商务示范店(乡镇级)示范村,新培育30家传统企业网上交易外出考察2次,建99个村级电商服务站培养本地电商培训讲师30培训电商从业人员2200人次。在第三方电商平台搭建彭阳县地方特色馆3个,在第三方电商平台建设彭阳县知名品牌官方旗舰店/专卖店/直营店10家。

县电商办要建立项目台账,及时收集分析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上报县人民政府,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问题,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且将项目相关政策、进度、预算等内容在商务厅网站和彭阳县政府网进行公布,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做好统计工作,向商务厅、财政厅定期报送各项数据。

(三)总结及推广阶段(201912-202012)

    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完善后,由县领导小组邀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验收通过后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项目后续扶持政策和资金,并制订项目运行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管理,促进项目可持续发展。全面总结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有序推进,逐步达到全企入网、全民用网的目标,让电商带来新就业、让电商促进新增收、让电商改善新民生。

六、组织机构

    为强化组织领导,推进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成立彭阳县推动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抽调4名干部专职从事示范县项目日常工作,确保示范县项目推进工作有序开展。各乡镇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1名信息员负责与县电商办对接。

七、保障措施 

(一)健全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在支持成立彭阳县电子商务协会的基础上,按照资源共享,互助发展的原则,政府聘请彭阳县电子商务工作顾问团,由电商协会发起组建电商联盟,吸纳与电商发展相关的科研单位、金融机构、物流公司及各类企业和电商创业者自愿加入,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有关电商项目政策、资金支持,搭建农村电商服务平台,合力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快速发展。

(二)大力宣传引导。召开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推进会,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其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能力和业务素质。开辟电视专栏、利用红色彭阳手机客户端、彭阳电商微信群及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各项举措,不断提升全县电子商务影响力,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政策扶持。全面落实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各项政策措施,采取以奖代补、专项扶持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及电商投资创业者扶持力度。研究制定促进网络、金融与农村电商信息化、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县财政安排配套资金500专项用于支持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同时,由人社局、妇联优先安排小额贴息担保贷款专项用于扶持电商创业就业。

(四)规范行业监管。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网络信用管理等重点环节,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办法,确保电子商务监管工作规范化、经常化。强化公安、市监、税务、经合、文广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严厉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发挥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的监督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

(五)抓好智力支持。重视发挥中介组织作用,鼓励各级电子商务协会、学会、产业联盟等中介组织和大专院校开展服务,举办学术与科研交流,提供商务信息服务政策与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和市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六)健全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管理制度、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等,定期考核评价电子商务建设和应用情况,及时报送示范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确保示范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2

彭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物流解决方案

    

根据《全区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宁商发〔2016111号)和《彭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加快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进程,有效解决农村电商物流最初一公里最后一公里配送问题,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当前物流资源运行情况,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引入现代物流理念,整合邮政、快递、客运等社会资源,全面推进电子商务物流营运规范化建设,完善优化物流网络体系,广泛应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手段,改造提升传统物流,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牵头主导,建设一个1000平方米的彭阳县电商物流分拨配送中心,集合产品展示、物流资源整合、路径规划和村级配送等多项功能。整合全县快递、物流、邮政、供销、客运等社会资源,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全覆盖的配送网络。实现县域村级物流服务4小时以内到达率40%12小时到达率60%以上24小时到达率100%。建立健全物流管理制度,加强物流专业人才培养,切实打造符合我县实际和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物流营运品牌,力争实现一年打开局面、两年全覆盖、三年规范提升形成品牌、五年完全市场化的发展目标。

    三、业务范围及服务流程

    通过整合资源,在彭阳县电商物流分拨配送中心建立物流信息平台、车辆分配数据库,调动所有可以调动的资源,做好电子商务整体性物流服务、供应链管理,承接企业物品的寄递、运输、仓储及装卸分发、配送等服务。并根据客户在时限、速度、价格、地域等方面的不同要求提供个性化服务,发展上门收件、货物打包、农产品冷藏入库、生鲜冷链运输、产品品牌包装等服务,解决由县乡(镇)、乡(镇)最后一公里的物流难题。

    四、方法措施

加大对电商物流的政策支持力度,切实加强彭阳县电商物流分拨配送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建设,提升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配送营运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为物流配送提供有力保障。

    1.加快货物存储场所建设,确保存储安全。依托彭阳县电商物流分拨配送中心,建设冷藏库1座,配备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统一进行安检入库,统一收集分拣,按产品性能进入中转库、保险库和冷藏库按发货渠道组织配送至乡、村。共同集配仓储物流模式能够更好地调配商品,根据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业务需求,将货物聚集到集配中心,再从集配中心分别配送到各地,实现各企业间的协同仓储物流管理。按照物流配送发展需要,准确定位预期存量、预期增量和农村物流配送物资特点,加强货物存储场所标准化建设,配齐配全硬件设施,确保物资存放安全、保质安全。

 2.加快物流车队建设,确保配送高效便捷。结合我县农村电子商务特点和实际需要,彭阳县电商物流分拨配送中心购置的运输车辆按不超过裸车价的50%给予补贴,实行统一编号、分类管理,分别保障远途、城区内物流配送业务。

 3.加强电商物流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确保服务到位。在电商物流分拨配送中心内依法组建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做到机构挂牌运行、人员持证上岗,并配备电话、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按照物流配送营运系统,适时设计电商物流公共服务中心网站,将端口接入全区、全国物流配送网络平台,专人管理,实现互联互通,为物流配送业务提供热情接待、便捷服务、审批监督的软环境和硬环境。

 4.为有效解决农村电商物流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难题以便捷的物流快递服务引导农村电商发展,根据全县行政村区域分布情况开辟若干邮路,确保县域主干道途经行政村实现物流快递下乡进村,辐射全县156个行政村。

    5.建设乡村物流配送服务网点。依托村级电商服务站、便利店、农资店等便民服务网点,在社区、各乡镇、行政村建设乡村物流配送服务网点,集中收发快递,为农村居民提供便利。

    (二)健全管理制度完善保障措施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商物流分拨配送中心发展需要,从物流营运管理制度机制建设入手,制定电商物流中心工作章程、职责、员工管理和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业务流程和服务标准,保障电商物流公共服务中心物流服务规范运行。

    1.电商物流分拨配送中心主要职责:

    1)主要负责整合县级物流资源和县电商运营平台的运营配合,进行安全检测跟物流产业结构的优化,降低整体物流成本帮助优化产业结构,配合政府进行招商和农产品加工输出,促进当地农民创收和万众创业目标实现。

    2)收集汇总乡村级电商服务站的数据信息并进行分析整理

    3)运营物流分拣中心并对县级物流企业和全县电商运营平台的货物进行集中分拣中转、给当地传统企业提供物流解决方案,进行电商物流公共服务中心车辆、快递车辆、客运车辆优化调整,为县农村电商服务。

    4)对乡村级电商服务站进行网点布局和人员培训及运营指导,对逆向物流进行分拣中转并转入当地物流企业网络,促进当地物流企业发展。

    2.乡、村电商物流服务站的主要职责:

    1)负责县到乡()双向货物中转以及村级电商服务点的货物配送。

 2)负责农村物产的输出和农村物流信息数据的收集并实时传输到县级中心。

 3)负责村级电商服务点物流寄送业务的培训和指导。

 4)负责地方资源收集打包、邮寄件的实名登记、验收、签单、打包。

 5)负责退货返还及退回邮寄件的送达。

 6)实时跟踪货物运输状态,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7)负责向外输出农产品的统计上报和资料。

    8)负责协调辖区村民网购配送和售后服务工作。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物流配送效率

 1.信息化建设在加强软件硬件设施建设的基础上,推行电商物流公共服务中心办公数字化、信息化,各层线条的业务统一网上进行,工作运行进展网上反馈,办结业务情况网上呈报,切实将电子技术应用推广到电商物流分拨配送中心办公全过程,提升办公质量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2.业务流程系统要对电商物流公共服务中心各部门、各线条业务流程进行科学设计,制作业务流程图,实行流程图表电子化、网络化,张挂到电商物流公共服务中心门户网站,规范电商物流公共服务中心员工按各自的业务流程办业务,方便客商通过电商物流公共服务中心网站查询电商物流公共服务中心业务,了解电商物流公共服务中心业务流程,促成合作业务。

    五、服务内容

    (一)服务种类:工业品下乡配送、农产品进城安检入库、农产品冷藏入库、生鲜冷链运输、同城快递、产品品牌包装等服务。

    (二)服务时限:

    1.同城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4小时;

    2.乡村货物配送服务时限不超过12小时;

    3.其它地区服务时限可视实际情况而定。

六、物流补助标准

    1、实施物流双向配送根据物流配送县、、村三级配送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优化物流快递配送邮路,到村快递邮路补贴每公里1.5元,全县物流邮路补贴总额不超过120万元。

    2、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每年交易量达到1万单以上5万单以下的,每单1元的标准进行快递运费补贴;达到5万单以上的,每单2元的标准进行快递运费补贴,单个企业补贴费用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全县总补贴费用不超过60万元。

    3、农产品上行物流补贴。为促进农产品上行,增强农村电商创业积极性,有效降低农产品上行物流资费,全国各地(除特殊地区外)物流上行每单快递企业首重收费不超过4元,给予快递企业每单物流补贴2元,每季度结算一次。补贴要求:(1)鼓励快递企业入驻县级电商物流快递分拨配送中心;(2)县电商办与快递企业、快递企业与商户之间签订快递合同;3)销售产品为彭阳本地农工产品和工艺品;(4)提供真实有效的物流记录等;农产品上行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每半年根据市场询价调整 

    4、村级电商服务站作为解决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对经营业绩良好,考评达到国家标准的服务站给予600/年奖励,对考评优秀的电商服务站给予1200/年的奖励,确保到村快递安全、及时投送到村民手中。村级电商服务站物流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

    5、物流设备补贴根据农村电商发展需要适时对物流场地、车辆物流设备进行提升改造,其中行政村电商服务站物流设施改造费用30万元,物流分拨中心改造补助总额不超过180万元。

 

 

 

 

 

 

 

 

 

 

 

 

附件3

彭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资金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有效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着力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健全农产品品牌和质量安全体系,加强农村电商人才队伍建设,规范使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资金,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电子商务筑梦计划的意见》(宁政办发201660号)、《全区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和《彭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电商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彭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央财政支持资金和县级财政安排的配套资金,专项用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公共财政的要求,遵循不重复支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科学管理、择优扶持、加强监督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发改负责管理使用专项资金。县发改局会同县财政局、扶贫办等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并拟定资金使用意见,报县政府审批。县发改局负责资金拨付和监管,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第三章  支持范围及标准

    第五条  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

    1)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服务站公共服务中心要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网络推广、金融信用和其他衍生增值服务等,综合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面积达到1000平米。村级电商服务站按照统一建设标准、配备必要的电脑、电视、LED、打印机、复印机、三轮电动车、货架、制度牌,门头、形象墙等。

    2)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建设一是开展县域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支持彭阳农特产品通过统一品牌形象,包装设计。统一宣传,打造彭阳农特产品上行供应链体系。二是支持彭阳农特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识认证、绿色有机无公害等相关认证。三是支持开展农特产品质量安全二维码溯源体系(检测中心)建设、营销策划设计与制作、标准化和品牌培育及分级分类加工包装配送等,支持线上线下彭阳特色场馆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3)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一是整合全县仓储物流基地及快递、物流企业、第三方物流资源,建设10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化公共仓储物流周转配送中心,冷链物流、仓储配送服务等基础设施。二是根据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要求,结合彭阳县物流配送运行现状进一步优化提升物流配送体系。三是生鲜农产品同城配送服务。整合利用社区物业公司及现有自提站、点、柜,设立综合服务站,支持农产品经营企业、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电商(物流快递)运营企业开展从地头到餐桌的生鲜农产品同城配送业务,探索创新农产品从生产基地直供城镇家庭及企业单位的配送模式。四是支持在乡(镇)设立品牌快递物流配送综合站点,对经营业绩良好,考评优秀的电商服务站给予补贴奖励。

    (4)农村电商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一是对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三支一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电商普和技能提升培训。二是支持有实力的电商公司和培训机构等对本土农村电商运营团队进行一对一孵化培训和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指导。    三是支持在线教育,积极利用网络开展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对于阿里、京东开办的网络付费课程,采取政府统一购买、定点学习方式,让更多电商创业和就业者能够随时随地上网学习。

四是组织政府相关部门、电商企业外出培训学习。

    (5)农村电子商务支持政策一是积极支持返乡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及快递物流配送等业务,带动更多的农村互联网新锐人群创业,建设农村特色农产品电商营销团队。二是加大对从事本地农产品营销电商企业的支持力度。三是其他农村电子商务支持政策奖补。

    6加强宣传活动及典型示范推广积极宣传推广农村电商事业发展,组织各类创新电商活动和宣传活动提升彭阳整体电商创业氛围。注重发现和树立电商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更好激发彭阳县干部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7)其它上级文件要求和县委、政府明确需要投入的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方向。

 第六条  专项资金支持标准

1对县委、政府批准的电商示范园、仓储、物流、产品品牌培育和质量标准化追溯体系等促进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的服务类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政府补助标准;对未收服务费用的按照经审核的本地实际市场价格予以奖补;对低于本地市场价格收取部分服务费用的,对差额部分按照经审核的本地实际市场价格予以奖补。

2培训类项目扶持标准参照彭党办发〔20166文件执行。

3其他符合扶持条件的项目,按项目实际投入不超过30%扶持,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第四章  资金申报审核及拨付程序

第七条  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1)在彭阳县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或应用电子商务业务的经济组织

2)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社会信用,三年内无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纪录。

3)项目已运营或具备运营条件。

4)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发改部门有关工作的。

5)申报项目符合专项资金扶持范围

第八条  项目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公开申报方式,项目单位将有关项目申报材料,经项目单位主管部门或所属乡镇政府盖章后,按时报送至县发改局,项目申报起止时间以具体公开通知为准。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清晰,所有复印的票据材料一律加盖本单位公章。

第九条  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确定采取评审制度,由县发改局牵头,财政、扶贫等相关部门组织评审。项目评审、检查、验收、绩效评价等费用在专项资金中列支,按照不超过专项资金额度的1.2%提取,从严控制支出范围。

 第十条  扶持资金申报的具体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申请书(包括项目基本概况、项目总投入、已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分析等);

2)县委、县政府批准项目文书、协议等文件资料;

3)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项目实际支出发票及记账凭证复印件(此类凭证须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5)有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项目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6)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7)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第十一条  发改局根据评审意见,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将拟资助的项目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第十二条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发改局按相关规定下达资金。

 

第五章  项目监管

 第十三条  根据商务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标准,发改会同财政、扶贫不定期进行督查和做好追踪问效工作,主要检查考核项目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水平、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单位的财务管理状况、财务信息质量等方面。

 第十四条  同一项目曾享受财政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一律不得重复申请,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根据实际情节追究相应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对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和滞留、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收回已安排的专项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县发改局负责解释。

 

 

 

 

 

 

 

 

 

 

 

 

 

 

 

 

附件4

彭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资金使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规范2016年中央财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严格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电子商务在我县的推广运用,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577号文件)、《全区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宁商发〔2016111号)精神和《彭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000万元,县财政配套500万元。

    二、使用原则

    ()定额补助原则。财政以奖代补资金,实行分项补助,定向奖补,按协议分期拨付。项目投资要进行设计、预算、财评,项目结算以财评为依据,最终以审计结论为准。

    ()公开规范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诚实申报,公开评审,公平竞争,科学管理,专款专用。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市场主体原则。符合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的项目,能够市场化运作的,实行企业投入为主,专项补助为辅。

    三、资金使用计划

    (一)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服务站点

    1. 彭阳县电子商务综合公共服务中心项目。

    (1)资金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

    (2)支持方式:公共服务中心要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网络推广、金融信用和其他衍生增值服务等,综合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面积达到1000平米。

    2.(社区)电商服务站建设项目。

    (1)资金安排:专项资金300万元。

    (2)支持方式:按照统一建设标准、配备必要的电脑、电视、LED、打印机、复印机、三轮电动车、货架、制度牌,门头、形象墙等。

    (二)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建设

    1.资金安排:专项资金650万元。

    2.支持方式:

一是开展县域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支持彭阳农特产品通过统一品牌形象,包装设计。统一宣传,打造彭阳农特产品上行供应链体系。

二是支持彭阳农特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识认证、绿色有机无公害等相关认证。

    三是支持开展农特产品质量安全二维码溯源体系(检测中心)建设、营销策划设计与制作、标准化和品牌培育及分级分类加工包装配送等,支持线上线下彭阳特色场馆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三)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

    1.资金安排:专项资金650万元。

    2.支持方式:

    一是整合全县仓储物流基地及快递、物流企业、第三方物流资源,建设10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化公共仓储物流周转配送中心,冷链物流、仓储配送服务等基础设施。

    二是根据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要求,结合彭阳县物流配送运行现状进一步优化提升物流配送体系。为促进农产品上行,有效降低农产品上行物流资费,全国各地(除特殊地区外)物流上行每单快递企业首重收费不超过4元,给予快递企业每单物流补贴2元,每季度结算一次每半年根据市场询价调整20165月至201912月,对农产品进城和农资下乡物流配送给予补贴,全县规划4-8条邮路,以路线运营成本或运行公里数作为基数进行补贴,每条邮路原则上只补贴一家物流企业。

三是生鲜农产品同城配送服务。整合利用社区物业公司及现有自提站、点、柜,设立综合服务站,支持农产品经营企业、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电商(物流快递)运营企业开展从地头到餐桌的生鲜农产品同城配送业务,探索创新农产品从生产基地直供城镇家庭及企业单位的配送模式。从20165月至201912月,对于实施农产品同城配送的企业,按照配送金额的3%给予奖励。

    四是在乡(镇)设立品牌快递物流配送综合站点并正式营业的,给予2年的宽带资费和50平方米房租全额补贴,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补贴面积50平方米。同时对经营业绩良好,考评优秀的电商服务站给予补贴奖励。

    (四)农村电商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1.资金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

    2.支持方式:

    一是组织培训电商人才4000人次。20165月至201912月,对于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三支一扶等人员电子商务基础培训给予每人每次130元补贴,传统企业或电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中级专业技能提升培训给予每人每次450元补贴,补贴资金经组织验收后直接补贴到培训实施机构。 

    二是支持有实力的电商公司和培训机构等对本土农村电商运营团队进行一对一孵化培训和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指导。从20165月至201812月,对于孵化期满已实现网上独立运营的团队(5—7人),经考核满意度及营销业绩合格后,给予孵化机构3万元补助。

    三是支持在线教育,积极利用网络开展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对于阿里、京东开办的网络付费课程,采取政府统一购买、定点学习方式,让更多电商创业和就业者能够随时随地上网学习。

    四是组织政府相关部门、电商企业外出培训学习。

    (五)农村电子商务支持政策

    1.资金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

    2.支持方式:

重点培育农村电商主体,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者、个体工商户、待业青年等通过电子商务创业鼓励电子商务集聚发展积极盘活闲置厂房、楼宇等资产用于电子商务企业发展,为电子商务企业解决办公、仓储等用房问题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农产品品牌和质量安全体系,完善农村物流快递网络及服务平台支撑体系建设其他农村电子商务支持政策奖补。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彭阳县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的国内知名电商企业,可以先中标再注册获得扶持资格)。

    (二)申报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的记录。

    (三)申报单位应为项目的实际投资主体。

    (四)申报项目具有明确的实施方案,具备基本实施条件,并能在当年启动建设或为在建项目。

    五、工作程序

    (一)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服务站点、电子商务物流体系、特色产品品牌培育和质量保证体系建设项目,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领导组办公室制定具体建设方案、标准,并与参建企业签订建设管理营运协议,参建企业按协议建设并启动运营时间达半年以上,基本实现代购代销、快递收发、物流配送等电子商务功能。

    (二)农村电子商务培训项目由县电商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合全县农民工培训、再就业培训、职业技术培训等资源,统一规划全县电商人才培训工作。由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农村电商服务企业等提供培训申报方案,部门评审确定入围方案。电商办与入围方案单位签订培训协议,培训绩效评价合格后,建立人才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三)电子商务进农村奖补项目由企业自主申报,县电商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发改扶贫办、财政局等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按照相关程序拨付资金,或采取一事一议办法予以支持。物流补贴由物流中心提供流量依据,网上销售额由电商平台企业提供流量,每年兑现一次。

    (四)本方案内容的建设期为20165-201912月,本期财政资金支持时间原则上为201651-20191231日。每笔支出一律以具体实施协议约定为准,资金额度可调剂使用,但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以上支持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调整方案必须经过县政府专题研究同意后方可生效。

    六、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 78号)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电子商务筑梦计划的意见》(宁政办发〔201660号)

    (三)《宁夏回族自治区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

    (四)《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施意见(试行)》(彭政发〔2015185号)

(五)《彭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六)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彭政发〔201740

    七、拨款程序

    (一)设备购置项目和培训运营项目,根据协议约定的项目建设内容,可以在项目启动实施30天内,预拨财政补助资金30%

    (二)项目实施完成工程量100%时,由项目实施企业提出拨付申请,经县电商办组织相关部门实地评价合格出具验收报告后,由县发改局拨付财政补助资金50%

    (三)项目实施结束后,由项目实施企业提出拨付申请,经县电商办组织相关专家及有关部门人员实地进行绩效评价或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评审合格后,由县发改局拨付财政补助资金10%。剩余10%留作项目质保金,待全部项目完成并通过国家终期验收后拨付

    申请拨付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需提供的主要资料有: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拨付书面申请;项目资金拨付的政策依据;项目主要内容完成情况及验收(核实)情况;专项资金用途和使用凭证、发票。以上资料可视项目情况适当增加,纳入政府采购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八、监督管理

彭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公开申报、部门审查、政府审定、社会公示、资金拨付、追踪问效等阶段实行综合管理,并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对其使用绩效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县监察局和县审计局要加强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的监督和审计。项目法人收到县发改局拨付的专项资金后,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和《会计准则》规定进行财务会计处理。项目资金必须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或挪作他用。凡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截留、挪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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