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70/2022-00002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市监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1-30
有效性
有效

2022年消费提示第一期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 春节将至,为确保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假期,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我县的监管部门,已经加强部署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食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保障我县群众过上阖家团圆、喜庆祥和的节日。现就春节期间的风险防范提示如下:

一、严把食品采购关

采购食品时请到证照齐全、卫生状况良好的商城、超市等正规经营商铺进行采购,采购食品时应注意:一是查看标识标注。注意产品外包装标识标注是否齐全。包装上必须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储存条件、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等。二是检查包装密封是否完整。完好的包装是食品质量稳定、不被污染的重要保证,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尽量选购包装完好的食品,如发现包装缺失、破损、漏气均不要购买。三是购买后尽快食用。食品包装一旦打开,应尽量在短期内食用完毕。一些需加热食用的食品,最好以烹煮的方式高温加热后再食用。四是注意食品的贮存条件。部分含乳食品需要冷藏贮存,购买该类食品时,尽量选择有冷藏专柜贮存销售的地方购买。五是索取并留存购货凭证,以便存在问题及争议时对食品进行溯源。六是不论预包装食品还是新鲜食材,一旦出现腐败变质就不要再食用。七是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或来历不明的食物,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二、落实个人防控责任

公民是自我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广大群众尤其是3-11岁儿童和老年人要尽早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健康,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坚持非必要不离彭、不出境,倡导就地过节,减少市外尤其是跨省出行。省外来彭返彭人员需持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如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在抵彭当日进行核酸采样并登记个人信息后,可有序流动。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驾乘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通风消毒等措施。严控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倡导使用微信、视频、电话等形式沟通联系、拜年问候,减少走亲访友、聚集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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