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办《关于印发〈彭阳县2021年度社会帮扶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彭政办发〔2021〕85号)、县发展改革局《彭阳2021年度社会帮扶资金暨消费帮扶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彭发改发〔2022〕36号),对集美区集和兴公司在集美区设立彭阳县特产销售展示厅给予10万元补助,对甘肃华翔雾宿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彭阳分公司驻厦彭阳县特产销售展示厅给予10万元补助,支持消费帮扶,带动产业发展,加深闽宁互动。2022年9月20日县发展改革局组织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及乡村振兴局对集美区集和兴公司在集美区设立的彭阳县特产销售展示厅通过视频连线进行了联合验收。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对验收通过的集美区集和兴公司补贴资金10万元予以兑现,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9月27日。
公示期间,如对项目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举报(悦龙山行政中心203室),举报电话:7014405。为方便对举报问题及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县发展改革局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将取消其兑现资金资格。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