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因在前期公示中,柳湾村民对柳湾村冬春救助提出异议,经柳湾村委会申请,在前期公示的基础上去除虎涛、虎维林2户10人4200元的冬春生活救助,决定增加虎广宗、虎学贤、虎金荣、高生莲4户15人4200元的冬春生活救助,现将4户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兑现名单进行公示,共4户15人,兑现资金4200元,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从即日起7日内向小岔乡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4日-2022年1月20日
监督电话:0954-7015199
彭阳县小岔乡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