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彭阳县技术改造综合奖补及稳增长资金兑现细则>的通知》(彭发改发〔2021〕166号)要求,我局向全县工业企业征集第三、第四批技术改造项目,对企业的申报资料通过股室初审,11月9日、11月19日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经我局党组会研究审定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兑现奖补资金。
1.彭阳县利康药业有限公司彭阳县中药材产业技术提升车间及设施改造项目,完成技改投资120.89万元,奖补资金34.93万元。
2.宁夏彭阳县添龄黄酒酿造有限责任公司彭阳县添龄黄酒饮料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完成技改投资129.8万元,奖补资金37.78万元。
3.宁夏竹维床垫生产有限公司2万套床垫加工车间设备及展厅改造项目,完成技改投资135万元,奖补资金39.29万元。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11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兑现企业和项目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举报(悦龙山行政中心203室),举报电话:7014405。为方便对举报问题及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县发改局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将取消其兑现资金资格。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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