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8/2021-00098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财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8-3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抓财源、夯基础,抓支出、保重点,抓改革、促创新,财政收支总体运行平稳,有效推动新时代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截至6月底,地方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分别完成26172万元和222522万元,为预算数的81.41%和58.68%,同比分别增长64.54%和0.32%。

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49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8.24%,同比增长73.3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310万元,同比增长15.14%,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8.68%;非税收入完成18182万元,同比增长117.57%,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1.32%。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0089万元,为变动预算数的58.71%,同比增长0.27%。其中用于教育、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城乡社区、农林水等方面的民生支出达到193772万元,占支出总量的88.04%。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8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97%,同比降低43.33%。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433万元,为变动预算数的55.51%,同比增长5.28%。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401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65.90%,同比增长21.31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2971万元,同比增长12.63 %,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9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40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5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47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五项”经费支出共计467.12万元,比上年减少55.23万元,同比降低10.57%。其中:公务接待费17.42万元,同比降低27.81%;出国(境)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均为零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8.37万元,同比降低18.4%;会议费51.49万元,同比降低8.63%;培训费237.91万元,同比增长0.81%。

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呈现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半完成,但质量有待提高。1-6月份,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49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8.24%,同比增长73.34%,比2019年同期增长37.62%(两年平均增长17.31%);超序时进度48.24个百分点,基本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其中非税收入完成18182万元,比上月净增5686万元,同比增长117.57%,比2019年同期增长108.22%(两年平均增长44.29%),为年初预算数的181.8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1.32%,财政收入质量有所降低。二是县域经济持续复苏,税收收入保持增长态势。1-6月份,税收收入完成7310万元,同比增长15.14%,比2019年同期降低25.34%(两年平均降低13.59%),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8.68%。一方面克服疫情因素影响,上半年县域经济发展持续复苏,税收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呈现出增长态势;另一方面受王洼煤矿60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联合试运转到期阶段性停产及银洞沟煤矿110201工作面不具备安全开采条件停产影响,全县税收减收仍然明显,与2019年相比处于降幅状态。三是全县财政支出稳中有进,重点保障民生投入。1-6月份,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0089万元,为变动预算数的58.71%,同比增长0.27%,高于序时进度8.71个百分点,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严格按照“三保”工作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保基本兜底线,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坚决取消不必要的项目支出,量力而行,精打细算,统筹资金加大重点支出保障力度。

二、上半年政府债务管控情况

截至6月底,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系统管理的债务余额25.93亿元,债务率69.92%,负债率32.71%。按融资方式分:银行贷款0.0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25.90亿元(一般债券21.79亿元、专项债券4.11亿元)。未超过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财政厅核定的债务限额28.487亿元,政府性债务在可控范围内。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抢抓政策机遇,积极做实可用财力。一是不断对收入形势分析研判,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税种的征收监管,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国有土地出让等收入的管理,确保该减的坚决减到位,该收的坚决收上来,截至6月底,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49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8.24%,增长73.34%。二是进一步抢抓国家实施乡村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等战略机遇,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更多的政策倾斜和财力支持,切实增强地方财政保障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截至6月底,累计接收各级各类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84294万元,其中:财力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152827万元,共同事权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31467万元。三是根据我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及还本付息情况,合理测算申报本年度新增债券发行期限,争取2021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33000万元,有效保障了我县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二)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支出。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预算约束,制定《彭阳县财政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严肃财政性资金的审批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未纳入预算的不得安排支出。二是积极落实基本民生事项,制定2014-2020年财政全额供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做实计划,配套落实2014-2017年度做实资金3187万元;制定印发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有关文件,保障村级、社区正常运行。截至6月底,全县用于教育、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城乡社区、农林水方面的民生支出达到农林水方面的民生支出达到193771万元,占支出总量的88.04%,民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直达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加快直达资金分配进度,强化直达资金动态监管,注重直达资金使用绩效,累计接收中央直达资金43918.25万元,已分配下达43751.71万元,分配率99.62%,已支出28056.16万元,支付率63.88%。

(三)紧跟政策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是积极有效整合涉农资金,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坚持“因需而整”“应整尽整”的原则,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截至6月底,共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5332万元(其中“衔接资金”19965万元),共安排到8个部门(单位)96个具体项目。二是深入推进金融扶贫,进一步加大金融监管力度,有效搭建融资服务平台,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金融领域社会乱象整治,截至6月底,全县涉农贷款余额37581户37.65亿元,占贷款总额的65.43%,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余额5.3亿元,获贷贫困户10868户,户均4.88万元,覆盖面71.62%。整合扶贫产业担保基金13141万元,累计在保余额3.31亿元。

(四)强化风险管控,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一是扎实做好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积极化解存量债务,2021年预算安排债务还本付息资金23332万元和申请再融资债券资金31031万元。二是全力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通知》精神,坚持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实行总量控制,完善债务风险评估预警、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三是开大依法举债“前门”,积极争取2021年新增债券额度,用好用足新增政府债务限额资源,我县共收到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33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水利交通、文化旅游、民生和环保项目。

(五)深化改革力度,切实提高服务效能。一是深入推进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全面实行“零基预算”,完善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高质量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二是建立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机制,大力清理闲置冗杂资金。年初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结余结转直接收回存量资金2246.67万元;组织存量资金情况清查检查,清理可盘活存量资金5147.70万元。三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按照“谁申请使用资金,谁编报绩效目标”,对全县所有预算单位财政投资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四是认真落实财政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政府网站财政信息公开专栏,对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向社会全面公开,指导和督促全县73家一级预算单位对部门预算信息及时公开,确保预算信息公开全面化、制度化、常态化。五是加强财政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截至6月底,共完成评审项目713个,评审金额467616.95万元,预算(结)算审减10485.04万元,审减率4.27%。六是全面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成立政府采购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对全县69个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专项治理。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以来,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统筹谋划,多措并举,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但工作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因一次性非税收入大额入库及王洼煤矿停产因素影响,我县2021年财政收入质量较差,预计到年底,非税收入占比将达到55%以上。二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及民生事业发展等刚性支出不断加大,再加之政府债务化解进入高峰期,财政资金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开展财经形势分析,确保财政收支稳健运行。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财政收支形势的分析研判,研究把握财政收入增长点、突破点、稳定收入预期。建立财税联动机制,做到依法征收,应减尽减、应收尽收,增强财政增收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强化预算执行控制,加强支出统筹调度,注重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将政府过紧日子思想落到实处。

(二)增强重大战略财力保障,积极做好争项目争资金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抢抓政策机遇,按照“抓对接、促落地、见成效”的要求,积极争取自治区转移支付和地方性政府债券等项目资金。同时,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加强项目实施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拉动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

(三)加强整合使用资金,全面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科学合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及时安排到位资金,加快资金支付进度,落实绩效目标管理和扶贫资金动态监管,大力支持扶贫产业向特色产业、优势产业、致富产业的转变。支持培育现代农业产业链,促进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民生事项。落实民生政策,优先保障稳就业促创业,大力支持教育全面发展,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让老百姓享受更好服务、感受更大变化、得到更多实惠。加快推动“四权”改革,积极支持乡村振兴、脱贫富民、污染防治、科技创新(R&D)、非公经济增长等重大战略。积极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兜牢“三保”支出不出问题的底线,做到突出重点,有保有压。

(五)强化债务风险防范,坚持财政可持续发展。严格落实“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总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扭住关键环节,紧盯时间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化解力度,逐步降低债务总体水平,坚决杜绝风险隐患升级。严格源头管控,严把项目审批、土地供应、资金管理、债券发行等关口,对没有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立项、不审批、不建设,坚决堵住新增隐性债务的口子。严禁变相举债,规范地方融资举债行为,坚决杜绝通过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违规变相举债。加强债务动态监管、风险监测预警和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健全政府债务“借用管还”全链条监管体系,牢牢把握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主动权。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查意见,坚定信心、担当实干,奋力谱写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美丽新宁夏的彭阳新篇章。



                            彭阳县财政局

                            2021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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