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8/2021-00011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财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09-27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彭阳县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情况的说明

彭阳县财政局 王永贤

2019年919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宁财债指标2019343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就我县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全县政府债务限额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财政厅核定我县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21.3667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7.357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0091亿元),比上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3.810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604亿元(一般债券1.4亿元,政府外贷0.0604亿),专项债务2.35亿元当年新增债券资金3.8104亿元(含政府外贷0.0604亿元)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优先用于党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污染防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棚户区改造、乡村振兴等方面。外债转贷资金要按照批准的外债转贷规定用途使用。

2019731我县政府债务余额19.249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5.2434亿元(含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0.0415亿元),专项债务4.0058亿元。按债务类型分: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政府债务)余额19.2077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或有债务)余额0.0415亿元。

二、进一步做好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坚持从严整治举债乱象,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发现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终身问责、倒查责任”的总体要求,围绕“合法合规举借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三个方面,结合自治区政府隐性债务“九项化解措施”、“五项保障措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一)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格按照区市有关要求和我县政府债务管理办法,分类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一般债务纳入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统借自还主权外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0185号)文件要求“地方财政部门承担还款责任的,贷款的收入、分配和还本付息付费全过程纳入预算管理”,将2019年政府外债0.0604亿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三是依照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并将预算调整方案在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10内报自治区财政厅备案。

(二)用好用足新增政府债务限额资源。严堵违法违规举债“后门”,做到令行禁止,坚决刹住新增隐性债务之风;开好政府规范举债融资“前门”,健全政府合法举债机制,积极争取新增债券额度,用好用足新增政府债务限额资源,确保法定政府债务不发生偿债风险。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县2019年新增债券资金37500万元(一般债券14000万元,专项债券23500万元)。结合实际情况,我县2019年新增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公路建设等重点项目和偿还拖欠账款。目前,2019年新增债券资金已分配到各项目单位,各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切实提高新增债券资金支付率和使用效益

(三)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一是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实施好民生工程和民生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117)精神,规范推进民生工程建设,严格项目审核把关和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落实到位,避免出现因资金缺口形成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二是严格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坚决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96号)要求,严控隐性债务增加,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按照“谁审批、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凡是资金来源不落实、不闭合的,一律不予审批。

(四)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年度预算,全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防范财政运行风险,确保主要债务风险指标始终保持在安全合理区间,有效推动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二是严格按照彭阳县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实施方案》和彭阳县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准确测算全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规模,并纳入年初预算26743万元,确保按期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息。积极申请再融资债券资金8331万元,用于偿还2019年度到期地方政府债券。三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及其他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全面清查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形成的商业性资产,加快盘活出售用以偿还债务。四是进一步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隐性债务化解风险实施方案,完善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有效管控金融“闸门”,建立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从严整治举债乱象,降低债务风险水平,确保2019年债务化解目标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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