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8/2018-16033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财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04-11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财政局2018年第一季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3月份,地方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分别完成10341万元和68619万元,分别完成预算数的34.36%和27.76%,同比分别增长65.11%和3.25%。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一)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1-3月份,全口径财政收入累计完成25769万元,同比增加9246万元,增长55.96%。其中:中央级收入完成7784万元,同比增加2855万元,增长57.92%;区级收入完成7644万元,同比增加2313万元,增长43.39%;县本级收入完成10341万元,同比增加4078万元,增长65.11%。

(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1-3月份,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9.82%,同比增加2176万元,增长39.0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111万元,同比增加1625万元,增长46.62%,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5.92%;非税收入完成2642万元,同比增加551万元,增长26.35%,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4.08%。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3月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7878万元,完成变动预算的28.45%,同比增加7029万元,增长11.5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等八项非营利性服务业财政支出49936万元,同比增长3.64%。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

1-3月份,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41万元,完成变动预算数的8.58%,同比减少4867万元,下降86.79%。

三、收支预算执行特点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持续稳步增长且质量好于去年同期。1-3月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775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9.82%,同比增长39.0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11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6.62%,同比增长46.62%,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5.92%;非税收入完成264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38.85%,同比增长26.35%,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4.0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持续呈现稳步增长态势,税收收入占比由去年同期62.51%提升为65.92%。

(二)重点行业税收贡献突出,主体税种增势较好。1-3月份,累计完成县级税收收入5111万元,同比增收1625万元,增长46.62%。分行业看,煤炭业贡献县级税收收入3016万元,占全部县级税收收入的59.01%,同比增收1236万元;建筑房地产业贡献县级税收844万元,占全部县级税收收入的16.51%,同比增收197万元;其他行业县级税收1251万元,占全部县级税收收入的24.48%,同比增收190万元;分税种看,受煤炭行业延续产销两旺、煤价高位等利好因素驱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两大主体税种分别完成2954万元、638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8.62%和365.69%。

(三)聚集重点保障,加大民生投入。1-3月份,财政部门继续坚持过紧日子,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打细算,切实做到把财政资金用在增强发展后劲、让人民群众过好日子上。努力克服新增支出需求大、必保支出多的现状,不断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三大攻坚战;找准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民生领域方面的短板,继续加大投入力度。1-3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7878万元,同比增长11.55%,为年度预算数的28.45%,快于序时进度3.45个百分点。筹集资金6216.8万元,清理政府投资项目欠款,积极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各项民生支出59156万元,占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7.15%。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收入方面:一是密切关注经济财政运行变化,加强监测分析,对其中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及时做好预研预判,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收入平稳增长。二是积极利用部门联合执法治税平台,加强涉税部门之间的协作与联动,对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加强税源监控,从源头上堵漏增收。三是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积极盘活国有资产,加快闲置国有资产处置及收益缴库进度,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四是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布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切实提高收入质量。

(二)支出方面:一是加快资金安排下达进度。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投入力度。对于明确项目用途的专项资金,力争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下达,对于需要二次分配的资金,力争在10个工作日内安排下达,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安排下达到位。二是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建立财政资金季度定期清理机制,对存量资金消化情况实行定期不定期督查通报,不断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尽可能避免财政资金的“二次”沉淀。三是建立健全统筹整合资金支出通报机制。由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对统筹整合项目进展和资金支付进度实行定期通报,对资金使用率过低和支付进度慢的及时予以调整,切实加快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强化财政预算约束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科学合理编制财政预算,努力提高预算到位率,大幅压缩代编预算和财政预留。财政预算经县人代会批准后,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下达预算单位。积极完善上级专项资金拨付流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五是严格财政资金监管机制。对照《彭阳县财政服务效能管理办法》,组织业务人员从资金办理时效、制度遵循、责任追究等方面认真自查,制定整改措施,紧盯关键环节,切实找准资金管理风险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打印本页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954-7013891  
邮箱:gywa761@163.com
中央举报中心 网站地图

适老化及无障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