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旭

副县长:刘 旭

男,汉族,1975年6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彭阳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
工作分工: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县长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负责财政、金融、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审批服务管理政务公开、政府督查、政务服务、数字政府等方面工作,协管审计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财政局(金融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协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武部、消防救援大队,税务局、人行、建行、农行、农商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兰山村镇银行、宁夏银行、工商银行彭阳支行、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彭阳管理部、烟叶公司。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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