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35/2024-00005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草庙乡
责任部门
彭阳县草庙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3-12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草庙乡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草庙乡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围绕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根据中央、区、市、县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彭阳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草庙乡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草庙乡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乡长担任组长并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班子成员和各办公室(中心)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依法行政工作,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草庙乡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措施,为法治政府建设扎实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法治学习,夯实法治基础。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及时组织全体乡、村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培训班和专题讲座。2023年,乡村干部大会共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1次,党委会学习19次,开展专题讲座2次,全年共组织干部会前学法50余次,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知识考试2次,领导干部讲法18人34次,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政法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全体干部法宣在线每人积分达3000分以上,结合干部普法学法考试、执法人员法治培训考试等,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普法宣传,建设法治政府一是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电子屏、微信群以及利用集市日上街宣传等多种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利用“3·15”“4.15”“6.26”“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共计170场次,其中包括各村普法111场次,法律顾问讲法37次,司法所普法20次,党政负责人带头讲法2场次,悬挂法治宣传横幅30余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共计37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2000余人次,微信公众号推送以案释法案例等8余条,并在微信公众号“草庙乡便民服务平台”推送活动信息及法律知识,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二是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建成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4个,为14个村配备法律顾问。现培育“法律明白人”140名、“法律明白人”骨干52名,禁毒专干1名,辖区群众接受法律援助9人。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草庙乡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乡村建设各项部署和具体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新洼村坚持党建引领,突出社会治理创新,扎实开展民主示范村创建活动,不断健全村级组织,完善民主制度,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引导基层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2023年新洼村荣获“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

(四)规范执法管理,提高治理水平。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乡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等相关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相关工作。按时公示公开应公开信息及要求公开信息内容;按时公布草庙乡执法证持证人员清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府年度工作报告等内容。2023年草庙乡通过各种渠道累计公开各类工作信息450余条,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扶贫、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信息60余条,微信公众号工作信息300余条。二是切实加强执法。加强对沿街商铺、农贸市场、扶贫车间等场所的执法检查,通过说法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先劝导商铺、相关从业人员等自行整改。对于不配合主动整改的,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2023年,共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5份,工作台账完备,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三是全面规范执法。加大综合执法办的基础建设,配齐工作人员,充实执法力量,乡综合执法办现有工作人员6人,全乡取得执法证件9人,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聘请法律顾问1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签订、重大行政执法以及制度建设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案件乡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共出庭应诉3次,出庭应诉率达100%。

(五)筑牢制度基础,强化综合治理。一是推进基层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治理“1+1+3”工作机制,成立功能型党支部,建立“问题、责任、考核”三张清单,实行“周例会、月研判、季考核”运行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2023年,全乡共受理矛盾纠纷273件,其中派出所受理189件,村委会受理12件,乡调委会受理72件,化解成功272件,1件调解终止,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进行解决,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二是全面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按照县政府要求,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在全乡14个行政村进行宣讲,通过在全乡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学习手册、在草庙乡公众号、乡村干部群和村民微信群推送宣传信息等,实行乡党委班子成员坐班接访制度,对重点信访人员实行包案责任制。2023年以来全乡共受理信访件3件,已化解3件。三是切实做好禁毒工作。截至目前,开展各类禁毒宣传35场次,进村入户500余次,共发放《致全乡农民朋友一封信》1280余份,禁毒彩页1330余份,村组禁毒微信群转发禁毒知识150余次,张贴禁毒宣传海报、标语270余份,禁毒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增强。

(六)规范行政权力,强化监督制约一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监督,加大民生保障、农村服务、基层治理等工作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依托12345平台及时受理、分类梳理、认真调处、妥善解决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积极回应。强化行政复议源头治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作用,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科学民主合法决策。积极推进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相关工作,把行政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设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员,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事后评估等相关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采取社会公示、听证会、专家咨询等形式,对决策进行可行性论证,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民主、合法。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通过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普法教育不够深入广泛一是对普法教育工作抓得不够紧,工作措施不够全面到位;二是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开展普法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创新丰富。

(二)执法队伍还需加强。乡综合执法办公室6名工作人员,全部非法律方面专业人员,知识储备和业务能力还有所欠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基层工作的能力有限,行政执法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重大行政决策水平仍需提高。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有待提高,法律顾问多数以参与审定合同或出庭应诉为主,帮助解决重大矛盾纠纷及民事案件少,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参与度不高,发挥作用有待提高。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草庙乡将严格按照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大法治学习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法治政府建设安排部署,继续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目标,将法治政府建设和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二)强化法治思维培养。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真正让法治精神深植于脑、内化于心。全体乡村干部要深刻领会依法法国的基本内涵,认真学习宪法以及行政、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律素养,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三)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培养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四)提高依法治理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1+1+3”为主要抓手,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和基层法治工作机制作用,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探索形成一条以政治引领、法治保障、自治强基、德治育魂、智治支撑的“五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草庙乡人民政府

2024年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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