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22/2023-00017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统计局
责任部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3-29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全县统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展各项统计工作,加强自身建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深化统计法制宣传,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基本工作情况

(一)加强对全县统计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县委、县政府县级领导对统计工作的分管职责,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组织协调全县统计法治工作,着力推进县统计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跟进统计普法宣传及统计知识的普及工作,保障全县统计法治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精心安排部署。按照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要求我局2022年统计法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清单,确保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到位。三是全面抓好制度落实。全力抓好《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坚持用制度推进统计法治工作,保障统计执法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二)抓好《监督意见》等文件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一是县政府常务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了全区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2022年统计法治重点工作。二是切实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基础,扎实做好《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学习贯彻。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监督意见》进行了再学习,提出两个覆盖的具有要求即:全县各乡(镇)、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覆盖,全县统计系统干部、统计人员全覆盖)。三是严格落实区市《关于印发统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县纪委《关于全县统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乡镇部门统计岗位职责进行再明确再细化。

(三)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自查,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一致、真实准确。一是对我县4家企业(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实地查看生产经营现场,查阅统计台账、企业利润表、纳税申报表、会计凭证、工资表等方式,仔细核对了企业实际数据与一套表上报数据的一致性、真实性,对取数来源、台账完善等进行答疑解惑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对彭阳县竹维床垫生产有限公司、彭阳县好又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公司等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数据质量核查。二是严格落实区县《关于印发<统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和邮箱,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督查指导和部门企业自查相结合,对全县在库313家、退库12家、新纳入四上企业”12家(其中:工业1家、商贸2家、建筑业1家、房地产2家、5000万元以上固投6个)进行了信息完善和维护;采取面对面、手把手进行业务指导和线上、实地核查,确保企业实际数据与一套表上报数据的一致、真实准确

()认真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强化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网站等媒体以及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9·20”统计开放日、“12·4”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制宣传日、统计宣讲四进等活动,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强化对统计服务、调查对象的宣传教育。通过提供优质统计服务产品,坚持用数字说话,发挥统计数据的导向作用,达到宣传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目的。三是结合全国人口抽样调查活动,通过印发普查宣传资料、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入户宣等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充分发挥上街宣传、举行专题培训等作用,广泛持久地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更好地支持和配合统计调查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供统计调查资料。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过去一年,统计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上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与国家及自治区统计法治建设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多数企业会计身兼数职,人员变动频繁,工作时有脱节,导致数据衔接出现问题。部分统计人员统计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统计方法制度、指标体系、指标内涵、统计口径、计算方法等理解不到位。统计的法治意识还不够强。对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及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认识程度不到位,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存在重经营管理、轻财务统计核算工作的现象,把统计工作简单化,对统计工作还没有真正重视起来。统计执法力量还比较薄弱。统计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目前,只有1人持证,制约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局党组将严格落实全国全区统计法治工作相关要求,对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再学习,再贯彻使学习贯彻常态化。逐步加强统计执法力量。结合岗位实际和专业特点,不断加强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及时安排干部参加区市统计业务轮训,加大统计执法人员力量储备,进一步提升统计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深入推进依法治统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统计工作制度,完善源头统计数据采集、评估、上报等统计工作全过程质量控制,实现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进一步提升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打印本页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954-7013891  
邮箱:gywa761@163.com
中央举报中心 网站地图

适老化及无障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