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4/2022-00063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3-06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彭阳县农业农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指导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思想和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把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放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全局和“三农”事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全县主要农产品生产稳定发展,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农民和涉农企业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现将一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法治建设,树立法治建设新形象

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列入工作重点,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制定印发《彭阳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安排》《关于“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的通知》《彭阳县农业农村局局务会议制度》等制度。聘请了宁夏朔方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加强重点难点法律问题研究,为重大决策提供法治支撑,局班子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显著提升,对当前和今后一段全县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建设作出安排,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查督办。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16名执法人员统一采购配发了执法服装,提升了农业执法形象。局属各单位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把法治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持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保驾护航。

(二)强化普法宣传,营造依法护农环境

一是推进党员干部学法用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彭阳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彭农发〔2021〕50号),组织农业农村系统各单位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涉农法治宣传,促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参加以“增强法治意识,筑牢守法防线”为主题的专题讲座,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将法律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所有干部通过“法宣在线”平台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活动。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12.4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5000余份,有效提升了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和法律常识,受到农民群众好评。

(三)健全法制审核,推动依法行政阳光透明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印发《彭阳县农业农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操作性和时效性,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按照《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彭政规发〔2021〕1号)》要求,对涉及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修改《彭阳县动物免疫过敏死亡或流产及布病结核病阳性畜扑杀补偿经费管理办法》《彭阳县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2个,废止《彭阳县村级动物防疫员暂行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1个。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范围、内容和责任,完善审核机制,规范审核程序,严格审核标准,对《2021年彭阳县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方案》等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确保了全局制定及上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三是法制审核专业科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让执法决策更有保障,强化了审核监督和纠错功能,让农业执法走上了更加专业的法律轨道,在处理重大案件时坚持由局班子成员、执法办案人员和法律顾问共同研究讨论,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层层把关,确保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同时加强与兄弟单位的沟通合作,组织联合检查,互通有无进行法律案件的探讨,多渠道、多形式的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学习和锻炼,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严格行政执法,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能力。2021年6月初,彭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正式被农业农村部命名为“第三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这是继石嘴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之后,全区第二批、宁南九县(区)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单位。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首次发布的25个行政执法优秀案卷,其中彭阳县某综合农家店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未按规定备案案(彭农(种子)罚〔2021〕1号)和袁某某盗掘已被依法处理的动物案(彭农(综执)罚〔2020〕7号)2个案卷就是我局承办的。同时,我局承办的彭阳县优良种子经销部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玉米种子一案(彭农(种子)罚〔2021〕2号)被区农业农村厅评为2021年全区优秀案卷。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执法案卷制作质量,提升整体执法能力和水平。2021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8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32车次,检查各类农资经营单位232家(次),“双随机”检查农资经营门店45家、规模养殖场户7家、畜禽屠宰企业2家、农业机械公司7家,查出各项问题22个,全部责令限期整改。受理群众投诉举报18起,立案10起(种子案件4起,兽药案件1起,动物卫生监督案件2起,农机案件2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1起),结案10起,罚没金额共计7.9154万元,没收非法种子15袋25公斤,收缴劣兽药322支(瓶、袋),有效地打击了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二是依法办理涉农信访事项。2021年,彭阳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彭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要求,在环境整治、粪污处理、农资市场等权限范围内,积极主动从政策和法规层面预防和化解信访反映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接待群众咨询来访1200余人次,办理市长信箱“12345”共40件次,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为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不齐。我局没有法学专业人员,开展农业执法和法治政府建设时,全靠执法人员的经验对执法案件进行判别,并依靠法律顾问审核,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有力不从心的感觉。

(二)农业执法装备欠缺。彭阳县地处黄土高原,多为深山陡沟,全县种子、化肥、兽药、饲料等投入品销售市场面多、散、广、远,执法大队无专用执法车辆、大型复印扫描一体机、摄像机、对讲机、录音笔及个人防护等相关应急保障装备,给执法工作造成很大困难,监管很难到位。

三、工作打算

2022年,我局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及区市县统一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司法、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经费装备、有效发挥法治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对农村改革的引领作用、对乡村治理的保障作用、对政府职能转变的促进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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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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