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6/2022-00005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2-28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彭阳县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 彭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彭法发〔2021〕1号)文件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创新发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加强权责清单规范管理。根据卫生健康部门权责清单目录,认真梳理部门行政职权事项,进行规范管理,动态调整,梳理《彭阳县卫生健康局权力清单目录》《彭阳县卫生健康局责任清单》222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162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7项、行政检查9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奖励11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类10项,已全部在政府网站公示,不断提高行政服务的效率和水平。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卫生健康局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事项36项。按照高效便民,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办理时限,简单事项即来即办,一般事项审批时限统一控制在法定时限之内,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2021年护士执业证办理266件,医师执业证办理208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20件。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卫生健康局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宁政法〔2016〕79号)文件要求,明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内容,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工作原则,我局不存在违法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违法干预或者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违法设置市场准入、退出条件等情况。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认真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制度,严格遵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按照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要求,2021年宣布失效文件1份。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卫生健康局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明确范围和权限。对涉及医疗卫生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卫生规划、卫生布局设置和调整、财务预决算、奖惩、干部任免、人事调动、重大支出、项目工程等重大事项,根据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通过广泛征求班子成员和个人意见,局党组会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21年聘任茹河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业务和管理上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并就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落实法制审核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发释〔2020〕3号规定),我局2021年度涉民事诉讼案件2起,均由负责人同委托诉讼代理律师出庭应诉。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根据《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彭政办发〔2019〕74号)文件要求,卫生健康局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主动向当事人或社会公众公开,公布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建章立制,科学、规范管理,执法人员作风得到转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二是改进行政执法方式。编制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开展公共卫生工作检查,对检查结果及时进行公示。卫生健康局现有12人取得行政执法证,杜绝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2021年查处各类医疗乱象案件11起,给予行政处罚1.2万元,没收非法所得0.03万元;配合医保局对14家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检查,查处违规资金3.2万元。日常执法查处公共场所违规案件18起,责令整改,并处0.21万元行政处罚;查处职业病危害案件9起,责令整改,并处5.3万元行政处罚。

(五)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一是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高度重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1年我局承办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1份、固原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提案6份、彭阳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提案1份。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2021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公示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共542条,其中公示栏43条、政府网站128条、微信公众号211条、微博160条。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卫生健康局及各医疗卫生机构均设立信访接待室,配备信访工作人员,建立工作机制,逐层化解医患矛盾纠纷。对于信访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建立健全信访登记、呈批、立案、调查、答复、结案上报、归档和统计,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上级部门交办和本部门受理的信访案件,按时限规定给予答复,不推诿、不敷衍、不拖延,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2021年共受理信访案件152起,其中投诉类107起、求助类36起、咨询类7起、表扬类1起、建议类1起,信访件办结率100%。

(七)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一是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立《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行政执法证申领、换证人员参加自治区司法厅网络法律知识培训、彭阳县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完成申领证8人,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局党组中心组每月安排一次法治学习内容,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执政能力。卫生健康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法宣在线”学习,覆盖率100%,参考合格率达95%以上。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为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医护人员法律素养,培养法治观念,形成“学法、知法、守法、护法”意识,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为节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活动中悬挂横幅8条,发放宣传手册3000份,发放折页2500份,手提袋1000个,发送手机温馨提示2000条,制作展板6块,制作宣传片2期,举办培训班2场次,参加人数120余人。

(八)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局领导带头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带动卫生健康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依法行政。二是卫生健康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卫生健康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安排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把卫生健康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三是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卫生健康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各股室、各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的领导工作机制。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对卫生改革、人事变动、重大项目、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和全局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存在如下不足:一是医护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对相关专业的法律知识未进行教育培训,对造成事故承担的法律责任不明确。二是执法队伍建设不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高。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工作量大,执法人员数量少,综合监管执法力度不够,难以对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有力打击。三是医患矛盾排查力度不够。随着人民群众认识水平、价值观念不断提高,对医疗质量和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医疗服务满足不了患者的需求,产生医患矛盾日趋激化。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提高法治意识。组织医护人员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制定学习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顾问以案释法,在同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制作以案释法节目2期,全年开展2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二是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施卫生健康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快推进卫生健康信用体系建设,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制度,有效开展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监督执法,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医患矛盾排查。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的原则,加强医患矛盾排查,大力宣传普法教育,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协调解决群众信访事项,排查调解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长效工作机制。四是加强法治思想宣传教育。持续做好“八五”普法宣传,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及预防电信诈骗等各类宣传资料进行宣传,并向过往群众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加强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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