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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林长”和“警长”携手共谱护林治山“协奏曲”

来源: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03.13

近年来,彭阳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林长制为依托,积极拓展“林长+警长”机制,设立森林管护“网格员”,将工作触手延伸,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森林生态资源保护监管大格局。

一是“林长”高位推动,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林长,乡镇相关负责人担任副林长,村委会负责人担任林长,完善县、乡、村三级林长制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林业生态保护发展机制。

二是“警长”全面护航,强化执法保障。成立森林警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由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兼林区总警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兼林区副总警长,各派出所所长担任辖区乡镇(街道)的乡级森林警长的“森林警长制”,配套建立“一林一警”责任体系,并细化各级林区警长职责,累计开展联合巡林200余次,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保驾护航。

三是“网格员”细化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结合辖区治理实际,对辖区森林资源进行精细划分,探索精准管理新模式,设置“网格员”,聘请了300余名专(兼)职护林员担任“网格员”,将护林巡山、森林防火等工作做实做细,打通精准管理服务的“最后一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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