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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完成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高龄津贴调整和发放工作

来源:彭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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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宁社发200783号)文件精神,彭阳县社保局于710日已完成对562名企业退休人员高龄津贴的调整和发放工作调整退休人员高龄津贴的范围是:对2018年底前,新达到70周岁的267人,每人每月调整120达到75周岁的183人,每人每月调增30元,由原来120元增加到150元;达到80周岁及其以上的112人,每人每月调增30元,由原来150元增加到180 

  本次月调整增加发放高龄津贴42870.00调整时间从20187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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