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彭阳县被确定为全国100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县之一,根据《关于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48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有效推进试点工作,彭阳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推进13项试点领域和其他重点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完善公开平台和制度建设,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督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彭阳县政府信息中心、彭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城主要交通干道,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网上查阅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彭阳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组织领导、13个试点领域涉及的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编制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政务公开平台运行情况、政务公开宣传工作、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及特色和亮点工作等情况后,督查组对彭阳县在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督查组对彭阳县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完善平台建设、加大宣传、打造特色亮点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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