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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彭阳县遴选服务组织公告

来源: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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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组织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推进农业生产托管和服务上水平,公开遴选服务组织。

一、项目概况

2024年自治区下达我县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第一批项目资金772万元,任务面积14.8万亩,主要对全县已挂果的红梅杏和已挂果的苹果开展防冻服务;对全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地膜玉米等粮食作物开展农业生产耕、种、收环节多环节托管服务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平均每亩补助不超过52元),用于支持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高于项目总补助资金或面积的60%

二、服务组织应具备的资质及服务作业质量

(一)服务组织应具备的资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法人资格,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在农业机械上配备规范的可信息化监测的GPS系统,无人机需有管理平台。具备与服务相适宜的固定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有相应的工作制度。具备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信息收集、管理能力,服务档案记录应保存年以上。在县农业农村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的服务组织名录内,接受农业农村(农经)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规范实施彭阳县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主体优先考虑。参与作业的农机必须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且车辆年检合格,驾驶人员须持有与所驾驶机型相符的驾驶证(作业证),并购买农机保险和农机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二)服务作业质量。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质量应达到农机作业规范和作业质量要求,同时达到实时系统监测的标准。

三、服务组织遴选程序

一是公开遴选。采取在县政府网站发布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遴选服务组织告,公开规范择优选择2家服务组织进行红梅杏、苹果果树防冻托管服务;18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牵头就近组织服务组织车辆、社会车辆、农户自有车辆在本乡镇或县内跨区作业开展农业生产耕、种、收单环节多环节托管作业服务二是组织报名。参加报名春季果树防冻无人机飞防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应进行项目申报,填写2024年彭阳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春季果树防冻)申报表,加盖县自然资源局公章,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无人机五台以上证明材料、无人机操作员合格证、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遴选评审资料。每个乡镇推荐1-2家具有资质且有服务能力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施农业生产托管项目,乡镇在公告时间内将推选结果函告县农业农村局,被推荐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应进行项目申报,填写2024年彭阳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实施方案等遴选评审资料。三是评审确定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自主申报、乡镇部门推荐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遴选(如本年度自治区下达第二批项目资金,本次遴选确定的服务组织顺延不再重新进行遴选)。是挂网公示。对经评审确定的服务组织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公示,经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实施主体实施项目签订协议。县农经站与经媒体公示无异议并承接项目的实施主体签订服务协议方案批复。组织审定实施主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并批复实施。

报名截止日期

2024310

、联系方式

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二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7012642

附件:1. 2024年彭阳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春季果树防冻)申报表

      2. 2024年彭阳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



彭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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