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宁发改地区〔2022〕889号)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支持彭阳县红河镇上王村设施蔬菜大棚改造提升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彭阳县特色产业月子鸡扩繁场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彭阳县孟城公路两侧排水工程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公开相关规定,现将投资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10日(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14日)。在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及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以电话形式向我局反映。
监督电话:0954—7013782
附件:彭阳县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表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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