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彭阳县2021年配镜实施方案》(彭卫健发〔2021〕248号),县卫生健康局和教育体育局联合对彭阳县家庭困难中小学生青少年配镜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发放补助资金,现对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至5月21日,共五天。
举报电话为:(0954)7014823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打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彭阳县卫生健康局举报。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补助资金发放的,将收回被举报人的补助资金。
附件:彭阳县家庭困难中小学生青少年配镜人员补助资金兑现花名册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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