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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彭阳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暨“五一”节前综合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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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当前,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已全面复工复产,为做好全县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四防”常态化督查工作方案》《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全县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决定联合县应急局、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开展全县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确保“五一”期间全县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8日。

二、检查方式和范围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全县2023年新建、续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工程质量管控情况。建设单位否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建立项目管理机构等情况。监理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情况。施工单位是否落实编制防裂缝和渗漏常见问题专项方案及工程实体质量管控等情况。延伸抽测建筑防水、保温、钢筋等进场材料和安全防护用品,并在现场做实体质量抽测。

(二)施工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深沟槽、脚手架、模板支架、起重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落实辨识、备案、方案编制、审核、审批、论证、交底、验收等管理程序,超规模模架工程是否违规使用轮扣式脚手架,以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录入“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有限空间作业是否实行作业审批、作业环境是否进行检测通风、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佩戴防护用品。高处、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是否落实监护人制度。是否落实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安拆、检测、验收及使用登记等,各类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司机、司索、安拆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提交虚假产权备案登记材料和伪造、改装成正规厂家生产的起重设备等是否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

(三)建筑市场管理情况。工程项目是否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是否符合要求,人员锁定变更是否符合要求。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委托总包代发工资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按月支付工资制度等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工资支付六项制度执行是否到位。项目建设单位要组织参建各方依据《各方主体须提供材料清单》(附件7)做好备查工作。

(四)消防安全及危化管控情况。是否存在消防违法行为,临时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配备、临时消防水源设置情况、动火审批制度执行情况、易燃可燃材料堆放情况。施工现场有无危化重大危险源,有无其他安全隐患等情况。

(五)扬尘治理“六个标准化”落实情况。裸露地面覆盖、车辆清洗措施是否落实,扬尘监测设备是否联网运行等。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综合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彭阳县房屋市政工程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  长:景德镇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海立峰  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局长   

黄金智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五、工作要求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春季开复工准入条件,立规矩、定标准,督促企业抓好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教育培训,为全年建筑领域质量安全工作打好基础,确保工程质量可控,安全有保障。

特此通知。

附件:1、工程项目基本情况表

      2、建筑施工危大工程、预防高处坠落检查表

      3、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检查表

      4、建筑市场情况检查表

      5、施工扬尘、消防、危化检查表

      6、建筑施工质量核查表

      7、各方主体须提供材料清单


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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