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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彭财(综)发〔2022〕118号
来源:彭阳县财政局      20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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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宁财()发〔2022190号文件要求,县财政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现就我县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协调,扎实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积极服务预算绩效管理、政府过紧日子、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政府会计改革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行政事业单位治理效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等方面的重要基础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做好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报尽报”,扎实推进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汇总、审核、报送、分析、应用等各项工作。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科学准确编制本单位《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1),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按时完成上报工作。2021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分为正文和附表两个部分,正文侧重于以文字的形式展示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组织实施、经验做法、整改落实等情况,附表侧重于以报表的形式展示单位内部控制机构运行、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等情况。各级汇总单位应当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汇总审核,编制并报送《2021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2)。

(二)加大审核力度,提高编报质量。各部门单位应当加强内部控制报告审核工作,并在内部控制报告中填报审核情况。未经审核的内部控制报告不得汇总上报。各部门应当对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对编报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审核检查过程中要加强内部控制报告与部门预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

(三)开展分析应用,强化问题整改。各部门单位应当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开展本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专题分析和成果应用,总结内部控制报告应用的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报送典型案例,深入挖掘内部控制报告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应用价值,提升内部控制工作成效。针对内部控制报告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部门单位应当认真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

(四)遵守保密规定,落实安全要求。各部门单位应当重视内部控制报告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报告内容是否涉及敏感信息或涉密信息。各单位不得在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宁夏)上传、处理、传输标注密级的文件资料。严禁报送涉密信息。

二、编报要求

(一)编报方式和范围 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采取网络版方式报送,通过IE、Firefox(火狐)、Chrome(谷歌)、360等主流浏览器登录“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宁夏)”(http://218.95.166.224:9797),开展2021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工作。

彭阳县人民法院、彭阳县检察院直接向自治区财政厅编报,各乡镇、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内控报告经县财政局审核汇总上报自治区财政厅。

(二)报送时间和内容。

1.  各部门单位要尽快部署本部门、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指定专门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要求和系统操作流程,广泛开展培训、指导、答疑解惑。有所属单位的,由各部门负责及时组织所属单位认真学习,周密部署,尽快督促所属单位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确保2022年6月10日前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数据质量自查和汇总工作,并在填报系统中上传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同时,将本单位纸质版汇总内部控制报告送财政局(财政综合管理综合股207室)。内部控制报告应当由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三、其他事项

(一)关于内控报告编报检查。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宁财()发〔2022190号要求,各部门(单位)主动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检查工作。届时县财政局将抽取一定比例的单位,对内控报告编报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再检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应急管理局、科学技术协会、红河镇、城阳乡做好相关资料检查准备工作,6月10日-6月20日对其填报内容进行检查,其他部门也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随时被抽查的准备工作。各部门(单位)应当抽取一定比例的二级单位,对其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检查。

(二)关于典型案例报送要求。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宁财()发〔2022190号要求,各部门(单位)按单位类别(行政单位、教育事业单位、科学事业单位、文化事业单位、卫生事业单位、其他单位)推荐可复制、可推广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典型案例(包括单位名称及案例名称),随同本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一起报送财政局(财政综合管理综合股207室

(三)关于内控报告编制总结。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从组织报送、报告质量等方面接受自治区财政厅的统一总结考评,并通过以评促建调动各单位进一步做好内部控制建设和内控报告编报工作。

(四)关于内控报告编报服务。为方便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过程中的资料下载、问题解答和沟通,请各部门(单位)及时申请加入qq群,并通过qq群、宁夏会计信息网或“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宁夏)”下载专区下载网络版操作手册、讲解视频、问题解答等资料。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秀兰、海玉霞  县财政局(财政综合管理股207)  

联系电话:0954-7013772  

qq群号:1055864817

技术支持: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地区技术服务电话:0951-5069451 、0951-6085223

联系人:王  娜  吴玉娇

附件:1. 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2. 2021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告

  

  

                                彭阳县财政局

                                2022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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