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我局拟对彭阳县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举行公开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2年6月1日11:00时。
二、听证会地点:彭阳县自然资源局208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听取听证会议代表对彭阳县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意见、建议,并接受咨询。
四、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1、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辖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彭阳县有关职能部门、白阳镇人民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二)凡拟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和法人,请于2022年4月18日至4月29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本单位营业执照向彭阳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填写报名表。
五、听证会代表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六、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1、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2、听证会议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3、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4、要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佩戴口罩、出示行程码及健康码,积极配合防疫检查。违反防疫规定者,不得进入会场。
5、遵守听证纪律,保守秘密,严禁在会场无理取闹、大声喧哗。
6、听证会中的有关资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的参考,会后收回。
联系人:马国林 联系电话:0954-7012440
特此公告。
附件: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彭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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