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彭阳县2021年闽宁协作发展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彭党农发〔2021〕18号)文件精神,对脱贫劳动力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按规定标准予以补贴,现就相关事宜的通知如下:
1.补贴对象:“2020年11月—2021年10月”期间取得的C类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脱贫户(含监测户)劳动力(年龄在18—50周岁内)。
2.补贴标准:C类驾驶证补贴3000元/人,B类及以上驾驶证补贴5000元/人。
3.补贴受理时限:2021年11月30日之前受理结束。
4.补贴所需资料:缴费发票原件,机动车驾驶证、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1张1寸彩色照片。
补贴对象直接向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县社保大楼404室)。就创中心对收到申请人员的资料初审后,提交县乡村振兴局、交警大队复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兑现补贴。兑现补贴过程中申请人员所提供的社保卡户名不符或查无信息,导致不能一次性拨付资金,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954—7012054
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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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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