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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2021年9月份到龄退休人员(企业)公示

来源:彭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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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发〔1978〕104号、宁政发〔1998〕62号、宁人劳(险)字〔1999〕153号、宁政办发〔2006〕126号和宁人社发〔2014〕19号、宁政发〔2010〕10号和宁人社发〔2010〕30号、宁政发〔2014〕49号、彭政发〔2015〕154号和彭人社发〔2015〕299号和宁人社发〔2020〕90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社保中心会议研究审核,参保人员杨志林等19名同志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符合退休有关规定,社保中心拟同意杨志林等19名同志退休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至10月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骗取国家社保基金问题或线索,可采取打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彭阳县人社局和彭阳县社保中心举报。来信请寄: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彭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公室。邮编756599。举报电话:0954-7012386(人社局)、7012400(社保中心)。接受举报电话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需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彭阳县人社局、社保中心将对所举报的存在骗取国家社保基金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被举报人的退休待遇领取资格,涉嫌骗取国家社保基金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件:1. 正常到龄退休人员情况表

2. 参保人员(95离岗)到龄退休人员情况表

3. 被征地农民到龄退休人员情况表



                             彭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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