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彭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彭阳县2021年闽宁协作发展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彭党农发〔2021〕18号)文件精神,拟对脱贫劳动力在2020年11月—2021年10月期间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按规定标准予以补贴。现将本次审核合格拟发放补贴的130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9月30日。如有异议,请致电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我中心将根据反映情况进行核实处理。
附件:2021年第二批脱贫劳动力驾驶员培训补贴花名册
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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