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
为认真做好我县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依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全区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经研究,现将2021年我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通知如下:
按照中考总成绩(含照顾加分),2021年彭阳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72分;优质(示范)高中自主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40分(不含指标到校招生);县内特长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42分。最终录取分数线以录取结果为准。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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