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彭政规发〔2018〕1号)、《彭阳县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兑现办法》(彭非公办发〔2018〕3号)精神,经县非公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决定兑现2020年度奖补项目,对新增规上、限上企业奖补资金,在不掉规掉线前提下,按照5:3:2的比例分三年向企业兑现,其它项目奖补资金一次性兑现。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5日—7月11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兑现企业和项目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非公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悦龙山行政中心203室),举报电话:7014405。为方便对举报问题及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县非公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将取消其兑现资金资格。
彭阳县非公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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