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中心学校,城区各小学、幼儿园:
为加快“互联网+教育”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升师生信息素养,培育和推广“互联网+教育”典型案例,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互联网+教育”应用大赛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2021年“互联网+教育”应用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教学助手教学课例。利用教育云教学助手开展教学活动的课堂教学实录(见附件 1)。
(二)在线互动课堂教学课例。利用教育云在线互动课堂系统开展教学活动的课堂教学实录(见附件 2)。
(三)教育云应用案例。以教育云网络学习空间、云校家、智慧校园、在线阅卷等应用为载体组织开展的教学、教研、管理等活动案例(见附件 3)。
(四)“互联网+教育”教学创新案例。以“互联网+教育”教学创新实践为基础撰写的典型教学案例(见附件 4)。
(五)“互联网+教育”教研论文。以“互联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实践为基础撰写的教学研究论文(见附件 5)。
二、评选流程
(一)作品上传。评选活动在宁夏教育云(www.nxeduyun.com)上进行,参赛教师必须实名注册,登录平台并上传参赛作品。
(二)各校(园)初评。各学校对本校参赛作品进行初评,遴选出优秀作品后推荐至县教体局参加评选。
(三)县教体局评选。县教体局组织成立大赛评审专家委员会,对各校(园)推荐的作品进行评选,并将优秀作品推荐至自治区教育厅参加终评。比赛结束后,所有参赛作品无论获奖与否,都将在宁夏教育云公开发布,供全区师生免费使用。
三、奖项设置
对课例、案例、论文评选项目分别设置一等奖和二等奖若干名,向获奖者颁发证书。
四、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评选活动,切实加强活动组织与管理,大力宣传,动员辖区积极参加师生广泛参与,高质量地完成参赛任务(名额分配见附件6);对组织本次活动不认真、作品质量不高,完不成活动任务的学校将在全县通报批评。
2.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初评,按评选项目分别填写对应的推荐表。将所有表格的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统一报送至县教师发展中心路芳老师处。
联系人:路芳 联系电话:13995445719
附件:
1.2021年全县中小学教学助手教学课例评选方案
2.2021年全县中小学在线互动课堂教学课例评选方案
3.2021年全县中小学教育云应用案例评选方案
4.2021年全县“互联网+教育”教学创新案例写作要求和评选办法
5.2021年全县“互联网+教育”教研论文写作要求和评选办法
6.2021年全县“互联网+教育”应用大赛各学校(园)名额分配表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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