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彭阳县2020年度闽宁对口扶贫协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彭扶开办发〔2020〕16号)文件要求,2020年我县务工人员吴正宏等3名建档立卡人员在区外企业稳定就业满6个月以上,已提供银行工资发放流水等相关资料,按每人兑现就业补助资金5000元标准,小计15000元;每人兑现交通补助资金500元标准,小计1500元;邓恒等4名边缘户在区外企业稳定就业满6个月以上,已提供银行工资发放流水等相关资料,按每人兑现就业补助资金5000元标准,小计20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从2020年11月20日-11月25日共6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申领补贴有异议,请及时向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根据所反映情况进行核实。
监督电话: 0954—7015285
附件:1.2020年建档户区外就业6个月以上务工人员补贴发放花名册(第六批);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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