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相关要求,现对“彭阳县集中供热热源厂环保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本项目作为彭阳县主要集中供热热源,现主要承担周边单位、企业、学校、居民的供暖需求。由于环保设施老旧、造成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不能稳定达标。本次将对现有供热锅炉进行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改造,并配套建设全封闭灰渣仓、循环池等辅助设施。
本项目改造完成后可减少烟尘、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的排放,同时可提高废水、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本项目的建设属《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鼓励类:城市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工程。是关系民生和环境的重大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任工
电话:0954-7012690
邮箱:1085777697@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951-3026308
邮箱:lyue419@1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pengyang.gov.cn/
五、公众提交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的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六、有效日期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示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