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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城市困难职工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

来源:彭阳县总工会      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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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部门(单位)、有关企业工会:

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宁工办通[2019]6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困难职工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职工家庭在生产、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全力推进困难职工档案管理的精准化、常态化、长效化。现就2019年困难职工建档及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彭阳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且为工会会员的困难职工家庭。

二、申报条件

低保户是指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实际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未经政府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十分困难的职工家庭。

低保边缘户是指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50%范围内,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且满足(家庭可支配收入-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的支出)÷家庭总人口≤当地低保标准150%范围内的条件。

意外致困户是指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人均收入(家庭可支配收入+投资性净资产+储蓄-意外致困造成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当地低保标准150%范围内的职工家庭。   

2019彭阳县低保标准为560元, 1.5倍以内彭阳县的困难职工人均月收入不超过840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建立全国级建档:拥有2套 (含)以上住宅的(由于家庭成员及隐性收入难以界定,生活救助类家庭有一套自购房原则上不建档);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拒绝调查核实家庭收入状况的;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刻意隐瞒欺骗一经发现的;属于农民、村民等不具有职工身份的;已死亡、失踪、迁出(异地生活和工作)的。

三、申报材料

手写申请一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含户主页);申请人年度工资流水;申请人黄河银行工会会员服务卡复印件;医疗救助需提供病案首页和医保中心报销单据复印件;上学救助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分数单或学生证复印件;建会企业农民工需提供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及人事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家庭(全部成员)拥有住宅、车辆、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自费出国留学)及经商办企业情况证明;其他材料:如低保证、失业证、残疾证、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证、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赡养证明、子女上学学费清单等。

四、建档程序

(一)申请 :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手写申请,提供相关原件证明材料;

(二)核查 :收到困难职工申请资料的单位工会,应派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通过走访邻居、入户了解该职工家庭成员、经济收入、致困原因、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情况,确保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填写困难职工入户登记表,实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

(三)公示:入户调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经集体研究同意后,在本单位公示公告栏或者在有单位名称标志的场所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含:户主姓名、家庭人数及收入、困难情况等,并公布举报方式);

(四)上报公示无异议的困难职工填写由县总工会下发的如实告知书、审批表、档案表、解困脱困联系卡和相关证明材料(含公示结果)一式两份,需要本人签字的必须本人签字或按指印,经办人、帮扶责任人签字盖章,并提出意见,上报县总工会;

(五)审核: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将困难职工基本情况进行信息核查比对,根据核查结果和实地核实情况,按照建档条件和标准,对基层工会建立的原始档案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原建档单位。

(六)建档:县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将基层工会提交的各类有效资料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按照程序建立电子档案,保存纸质档案,逐级上报困难职工档案,通过工会会员卡发放帮扶救助,对于隐瞒财产、收入或者提供虚假证明骗取帮扶资金的,应追回违规所得。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一定要紧紧围绕国家脱贫攻坚大局开展工作,做到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在人力和时间上给予必要的支持,确保按时完成建档任务。具体经办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核实困难职工家庭构成、财产、收入、类别等情况,确保建档困难职工的真实性,发现弄虚作假的,报县纪委监委,严肃处理。请各单位于2019年8月1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资料上报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审查。

(二)严格要求。加强对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以及所获得救助信息的核查,可以有效避免帮扶救助资金使用风险。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对要建档及已经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比对核查。

(三)准确上报。各单位在申请建档过程中,要把文件精神即时传达到每位困难职工,要逐项逐句仔细阅读《彭阳县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申报审批表》,如实填写所有项目,做到不缺项和漏项,确保建档质量。

(四)动态管理。各基层工会严格按建档要求每季度将已经解除劳动关系、脱贫、死亡、调离、收入超标、退休和无法联系的困难职工不定期进行清理。

联系人:冶春芳 、袁彩平    联系电话:0954-7012832     

彭阳县总工会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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