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乡长城村张久富持有的编号为040874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代码640425201202018008J)项下的地块编号为00539号5.36亩、00823号0.33亩、00842号0.89亩、00856号0.71亩、00878号0.46亩和00887号2.05亩,共9.8亩土地,未按固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固政复决字〔2018〕16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予以登记。孟塬乡草滩村虎占平持有的编号为005607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代码640425205209050035J)项下的地块编号为01389号2.95亩土地,未按孟塬乡人民政府《关于王丽琴与虎占平争议土地的确权决定书》孟政发〔2018〕246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予以登记。以上两人拒绝变更登记、拒绝交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导致证书无法收回。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之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张久富、虎占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编号予以公告注销,并宣布作废。所涉及到的证书中其它地块按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程序予以登记发证。
特此公告。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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