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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公告

来源:彭阳县纪委      2019-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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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将至,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日期间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探亲访友、踏青游玩等活动严禁借扫墓之机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用公款接待回乡祭扫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禁借机到基层农村等旅游点、农家乐、采摘园等场所要求基层单位公款安排宴请等县纪委监委真诚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各界人士通过手机、照片、视频和文字及时反映身边的四风问题,并随时将获取的四风问题证据提供给纪检监察机关。我们将对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严格审查,严肃处理,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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