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彭阳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第11个“爱国卫生日”活动的通知

来源:      2018-11-28     
字号:

各成员单位:

11月30日,是第11个“爱国卫生日”,按照区、市爱卫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社会动员起来,清理越冬蚊栖息地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30日

三、活动安排

11月30日上午,全县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商业网点、农贸市场发动干部职工、从业人员集中开展内部环境卫生大扫除,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做到室内干净整洁、窗明几净、地面四壁清洁无积尘,室外无垃圾、杂草落叶;各社区居委会组织群众清洁小区和家庭卫生。下午,十个责任区的牵头单位组织区域内责任单位,集中清理整治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区、庄点、沟渠等重点公共区域的各种垃圾、污物,整治卫生死角,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重点清理栖凤街沿线的排水渠内的垃圾。各乡镇组织养殖户做好畜禽粪便的清理和掩埋工作。城区各有关单位,特别是居民小区做好下水井等蚊媒栖息地的消杀和清理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坚决落实越冬蚊媒清理和消杀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今冬明春防蚊灭蚊工作的具体实施,发动和组织辖区单位、群众开展群防群控,组织村队开展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发动农户(居民)清理自家蚊媒栖息地;水务部门结合秋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一步清除庄点周边、沟渠两侧、田间地头的杂草、杂物和积存垃圾;农牧部门、乡镇政府做好各养殖场、散养户继续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做好粪便无害化处理。同时,组织专业队伍和村民专群结合统一开展消杀工作并监督辖区养殖户做好环境整治和内部消杀工作。

(二)加强防蚊灭蚊知识宣传。县直各单位要加大社会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海报等传统媒体及微博、微信等各类新媒体,普及乙脑等蚊媒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群众防蚊灭蚊、预防疾病的能力以及有疑似症状主动就医的意识。广泛动员群众参与以防蚊灭蚊、清理蚊媒孳生地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安装纱窗、纱帘,使用蚊帐、蚊香、驱蚊剂等,防止蚊虫叮咬。

(三)加强指导督导。县爱卫办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请牵头单位做好责任区域内参与单位组织工作,使我县爱卫工作有组织,有实施,出结果。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及时发现和总结好的爱国卫生工作思路、制度、措施、成果,及时做好活动统计,对活动点位、参加人数、整治效果等基本情况,定期向县爱卫办做好信息报送,爱卫办将登记报送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各单位于每月“爱国卫生日”活动当天下午5:00前准时将当月活动信息(或总结)、活动情况统计表、活动记录和活动现场照片电子版发送至县爱卫办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县爱卫办。

人:王志新

联系电话:0954—7012610   13995048713   

联系邮箱:pyxawb2016@163.com

联系地址:彭阳县爱卫办(县卫计局四楼健康促进县建设办公室)


         彭阳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打印本页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954-7013891  
邮箱:gywa761@163.com
中央举报中心 网站地图

适老化及无障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