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放、管、服”改革要求,方便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中断续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社保局已将参保在册未到龄人员按上年缴费档次进行核定,并将信息传递到税务部门。从即日起,广大历年参保灵活就业人员持身份证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税务征缴窗口便可刷卡缴费。
当年新参保人员,只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保大厅即可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具体缴费标准严格按照(宁人社发[2018]70)文件精神,分别为7279.2元;8734元;10189元;11645元;13100元;14556元。参保人员可以在六个缴费档次之间自由选择缴费。如果想改变缴费档次,可以到社保大厅重新核定缴费单。
请广大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务必于2018年11月30日前到政务服务中心缴清养老保险。
彭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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