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彭阳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通知

来源:彭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09-21     
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放、管、服”改革要求,方便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中断续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社保局已将参保在册未到龄人员按上年缴费档次进行核定,并将信息传递到税务部门。从即日起,广大历年参保灵活就业人员持身份证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税务征缴窗口便可刷卡缴费。 

  当年新参保人员,只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保大厅即可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具体缴费标准严格按照(宁人社发[201870)文件精神,分别为7279.2元;8734元;10189元;11645元;13100元;14556元。参保人员可以在六个缴费档次之间自由选择缴费。如果想改变缴费档次,可以到社保大厅重新核定缴费单。 

  请广大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务必于20181130日前到政务服务中心缴清养老保险。 

  彭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921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打印本页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954-7013891  
邮箱:gywa761@163.com
中央举报中心 网站地图

适老化及无障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