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8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彭阳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县人大常委会调整2018年财政预算的议案》和县财政局局长王永贤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说明,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调整2018年财政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由161345万元调整为178585万元,调增1724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5740万元,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转贷收入1500万元),相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17858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由4100万元调整为12600万元,调增85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相应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为12600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