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公租房住户:
为加强公租房管理,提高公租房使用效益,截止2018年6月底产生的欠缴租金住户已有1223户,请于2018年8月底前到建环局保障办续签合同并缴清所欠租金,逾期将纳入个人社会征信体系,在县电视台、政府网站进行实名制通报曝光,并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入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取消其保障资格,并限期腾退公租房,依法追缴所欠租金,记入个人住房保障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附:欠缴租金房号清单
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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