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彭阳县动物疫病防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彭阳县动物疫病防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切实做好全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消除疫情隐患,做到科学预警。针对海原、同心近期发生两起疫情和周边接壤市县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动物疫病防控“百日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动物疫病防控“百日行动”,提高全县畜禽养殖户自我防范意识,提升综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能力和水平,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源头净化的原则,促进动物疫病依法防治、科学防治、规范防治,使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水平达到70%以上,使猪瘟、鸡新城疫等因病设防的免疫密度达到100%,抗体水平达到国家监测标准,确保全县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础免疫,构筑有效屏障。同心县下马关镇南关村养殖户蛋鸡疫情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养殖场免疫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免疫空白,从而引发疫情。实践证明,只要扎实开展重大动物强制免疫,才能有效防控动物疫情。目前,我县春防已接近尾声,各乡镇即日起要及时组织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公司)人员及村级防疫人员认真做好查漏补缺和回头看工作,重点对幼畜、孕畜、新补栏、接近免疫期、免疫抗体未达标的畜禽再进行一次彻底排查,摸清底数,特别是对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要及时开展强制免疫工作,同时,也要做好猪瘟、鸡新城疫等因病设防畜禽的免疫工作,使其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做到应免畜禽免疫率达100%,免疫合格率达到80%以上。
(二)加强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指派专人严格落实区、市动物疫病监测计划,采取日常监测、集中监测和被动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口蹄疫、禽流感、猪瘟、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动物疫病血清学和病原学监测,全面覆盖全县规模养殖场、散养户、屠宰场、活畜禽交易市场等各类场所。春防结束后,县农牧局要在5月中旬安排人员对全县各乡镇动物强制免疫工作进行血样采集,将实验结果在全县通报,并作为全年动物防疫工作考核依。县农牧局要与各乡镇精密配合,从5月2日—5月15日起,县农牧局专门派人员与乡镇人员集中认真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布病等人畜共患病以及家禽H7N9等外来动物疫病的常规、紧急、定点和专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实时监视和掌控动物养殖、运输、交易、屠宰等环节的风险因素变化情况,并在每次流行病学调查结束后,组织人员对流调信息和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风险评估,形成规范的流行病学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全面掌握动物疫病发生、发展和流行态势,为科学防控提供依据,并将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数据及时上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三)加强消毒灭源,切断疫病传播。为切断重大动物疫病传播途径,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县农牧局要及时购进消毒药品,切实做好消毒灭源工作。一是专门抽调相关技术人员,组织对全县15个活畜交易市场采取逢集带畜开展一月集中彻底消毒。二是对牛羊定点屠宰厂、家禽定点屠宰,在驻场官方兽医监督下要定期开展消毒灭源工作。三是乡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业密集区由各乡镇指派专人集中开展消毒灭源工作。四是重点村(户)由村级防疫员、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公司)人员定时开展消毒,乡镇农牧技术服务中心要对消毒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消毒工作为5月2日—7月10日,各点负责人要将每月消毒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于消毒工作不力,引发重大动物疫病,将依据各自责任,依法追究。同时,督促活禽市场落实休市、清洗、消毒等措施,推行建立活禽市场“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制度。
(四)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监管。各乡镇要加强动物检疫申报点工作,严格产地检疫,规范电子出证。加强活畜调运监管,严格外调畜审批、落地检疫隔离观察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彭阳县外调畜禽管理办法><彭阳县畜禽贩运单位(户)管理办法>和彭阳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监管办法>的通知》(彭农产办发﹝2008﹞2号)等办法要求,同时,要摸清全县畜禽贩运经纪人底数,加强监管,切实抓好畜禽贩运经纪人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科学消毒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进一步明确其法律责任和“五不准”、“五必须”、“一追究”制度,增强畜禽贩运经纪人守法懂法和防范动物疫病的经营意识。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提高防控意识。各乡镇要采取乡村两级干部、扶贫帮扶干部、村级防疫员或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公司)进村入户宣传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发放通俗易懂的告知书、明白纸,邀请专业人士进行兽医防控知识讲座,有针对性地进行正面宣传、科学引导,普及防控知识和技术。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关注和配合防控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自觉防疫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树立H7N9和炭疽等重大动物疫病可防可控的信心,形成群防群控的有利工作局面,全面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水平。
(二)严格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要确定工作人员,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专项整治,采取检打联动措施,严厉打击不依法实施强制免疫、逃避检疫、屠宰加工病死动物和制售假劣兽用生物制品、私屠滥宰、外调动物落地检疫未申报、随意丢弃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必要时通过媒体平台曝光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力。
(三)加强联合执法,打击违法行为。各乡镇要推动建立健全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加工、使用全链条的无缝监管体系。县农牧局要与公安、卫计、市监等部门紧密配合,采取联防联控,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出重拳、用重典,对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的、对违法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畜禽产品的、私屠滥宰的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并适时向社会公开处理情况。同时,要进一步健全违法案件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四)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县农牧局要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充实应急队伍,加强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物资管理,及时补齐应急物资,提高对重大动物疫病的应急处置能力。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健全应急值守记录档案,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信息畅通,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按照“早快严小”和依法、科学、规范的原则,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4月28日—5月1日)。各乡镇结合所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要求,研究部署动物疫病防控“百日行动”,做到组织有力,扎实开展,确保我县动物疫病防控“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集中实施阶段(2018年5月2日—7月29日)。各乡镇要对辖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认真督查,重点对全县春季动物防疫工作进行回头看,切实抓好重点环节、场所消毒灭源工作,切实开展重大动物疫病排查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针对养殖、屠宰、拒绝强制免疫、不执行落点检疫、无害化处理等关节环节发现的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并适时向社会曝光。要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及其动物产品等违法行为。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7月30日—8月7日)。各乡镇要全面总结“百日行动”取得的实效,认真梳理行动开展情况、主要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存在问题等,并于8月7日前将动物疫病防控“百日行动”总结上报县“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动物疫病防控“百日行动”取得实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成立彭阳县动物疫病防控“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百日行动”的安排、指导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局产业化办公室,由农牧局副局长李云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组 长:李国帅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白云鹏 县农牧局局长
成 员:李 云 县农牧局副局长
邓占钊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张国俊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二)加强督导检查。在“百日行动”期间,领导小组要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全县通报。各乡镇也要做好辖区内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及时发现和消除疫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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