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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期间公告

来源:彭阳县纪委      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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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明节将至,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日期间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公车进行上述活动。县纪委真诚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各界人士通过手机、照片、视频和文字及时反映身边的四风问题,并随时将获取的四风问题证据提供给纪检监察机关。我们将对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严格审查,严肃处理,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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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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